在野党轰“拜票证”规定,促国会辩论也拟兴讼
尽管选举委员会澄清“挨家户拜票须申请准证”乃警方的要求,但在野党依然不满选委会,除了表明要兴讼挑战之外,也要求国会紧急辩论这个课题。
国会反对党领袖依斯迈沙比里今天透露,在野党议员已向下议院议长提呈紧急动议,要求国会辩论这次的不当规定。
依斯迈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指出,在野党议员是透过巫统丹绒加弄国会议员诺奥玛,将该项动议呈交给议长办公室。
尽管选举委员会澄清“挨家户拜票须申请准证”乃警方的要求,但在野党依然不满选委会,除了表明要兴讼挑战之外,也要求国会紧急辩论这个课题。
国会反对党领袖依斯迈沙比里今天透露,在野党议员已向下议院议长提呈紧急动议,要求国会辩论这次的不当规定。
依斯迈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指出,在野党议员是透过巫统丹绒加弄国会议员诺奥玛,将该项动议呈交给议长办公室。
他希望议长可批准在明天辩论这个课题。
“交给议长决定要接受或拒绝我们的动议。若获准我们将辩论这项动议。”
计划补选后兴讼挑战
依斯迈还表示,在野党议员已经联系律师,拟在丹绒比艾补选之后兴讼,到法庭挑战上述的规定。
他表示,“挨家户拜票须申请准证”乃前所未见的规定,旨在为难和限制候选人的竞选活动,而且这种规定也不符选举法令。
他续举例,根据1954年选举违规法令,只有公开的竞选活动,如演讲、集会和造势等才须要申请准证。
“法令没有提及,挨家挨户拜访等活动(也须要申请)。”
选委会不该屈从警方
针对选委会澄清此条例乃警方所要求,依斯迈表示,选委会是负责选举事务的单位,应该劝阻警方实施不合理条规,而非反过来接受警方的要求。
选委会主席阿兹哈昨日发文告,提醒竞逐丹绒比艾国会议席的所有政党及候选人,若要挨家逐户拜访则务必向警方申请准证,因为那也算是竞选活动。
此外,阿兹哈也表明,选委会及警方会制定使用党旗及竞选战车的条规。他说,若使用竞选车做宣传,且挂有旗帜及备扬声器,必须向警方申请准证。
阿兹哈较后澄清,警方落实是项条规,而选委会无法强加其立场于警方之上。而且,根据新规定,当车辆在行驶中,则必须关掉扬声器及任何宣传片,只有停在合适及不阻碍交通的地点时,才能开启音量。
接着,巫统领袖炮轰此举太极端,并扬言若发现选委会违法,将兴讼挑战选委会。
另一方面,选举监督组织“净选盟”也加入行列,呼吁选委会与警方撤销新规定,因为它不仅没有法律基础,而且收紧竞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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