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副首相旺阿兹莎在国会透露,7个州属拒绝联邦政府的建议,以禁止穆斯林与原住民的童婚。

“有7个州属不同意修法。这些州属包括砂拉越、彭亨、登嘉楼、玻璃市、森美兰、吉打以及吉兰丹州。”

她表示,根据联邦宪法,拟定穆斯林与原住民的适婚年龄乃是州政府的权限。

 

旺阿兹莎是在国会回答礼让国会议员赛依布拉欣(Syed Ibrahim Syed Noh)的提问时,如是透露。赛依布拉欣是询问政府做了什么努力,以提高适婚年龄至18岁。

旺阿兹莎也指出,其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所草拟的打击大马国内童婚的全国策略行动计划,已到了最后阶段,当中包括了修改《1984年伊斯兰家庭法》。

她也补充,修改法案的工作,最终乃由伊斯兰发展局的伊斯兰法律与民法技术委员会处理。

不过,基于穆斯林与原住民的事务属于各州政府权限,因此,就算中央修法,州政府依然有权拒绝跟进。

6州与直辖区同意

旺阿兹莎透露,目前只有雪州已修法禁止童婚,而联邦直辖区仍处于修法的过程中。

“另外5个州已经同意修法,包括了槟城、沙巴、柔佛、马六甲以及霹雳。”

“至于非穆斯林,内政部已经通知我们无须修改《1976年的法律改革(结婚与离婚法)》。”

她也补充,根据现有法令,非穆斯林的适婚年龄是18岁,除非女生(16岁)以及男生(17岁)获得首席部长或州务大臣的特别允许。

旺阿兹莎也透露,自8月22日以来,当局已经推出处理18岁以下申请结婚的标准作业程序。

赛依布拉欣也提出,印尼已经成功禁止童婚,将适婚年龄提高至19岁。

旺阿兹莎则回应,印尼可以这么做,是因为印尼政府无须获得各省份地方政府的同意。

此外,印尼的法律也允许那些年龄低于19岁的人,在获得法庭的特别许可下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