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巫统主席阿末扎希的贪污失信案审讯第四天。健康思维基金会前董事祖基菲里(Zulkifli Senteri)供称,阿末扎希2012年在未给予任何理由下指示他辞职。

他说,阿末扎希的司机当时负责把辞职信交给他,并要求他当面在对方的万宜新镇住宅签署,然后才把信件交回去。

事发时,阿末扎希仍担任副首相和健康思维基金会的信托人。

祖基菲里透露,不是他亲自准备有关辞职信,相反的,他只是在阿末扎希指示下签名。

“我没有被告知,是什么原因导致我需要辞职。”

“我纯粹接受指示而已,因为依我看,我没有参与或直接了解健康思维基金会的运作和活动。”

祖基菲里也是百纳利大学(University Binary)的学术部副校长,他今天是以控方第7名证人的身份读出其书面证词。

不曾开会或领津贴

根据祖基菲里指出,阿末扎希是于1997年在其加影绿野山庄的住家举行聚会时,邀请他成为健康思维基金会的董事,而他也同意接受委任。

惟他说,没有人跟他讲过董事的角色与功能,或健康思维基金会的作用,他甚至不晓得基金会的办事处地址,因为不曾受邀开会。

他解释,自从受委至2012年辞职为止,他没参与任何基金会的活动和会议,也没领取任何津贴和款项。

他更补充,担任董事期间,他不曾召开常年大会、跟阿末扎希商讨基金会的活动和开销,也不曾过目基金会的账户和财务报告。

签名出现在表格上

此外,祖基菲里声称,阿末扎希不曾向他透露基金会的资金来源,他也不曾签署任何有关基金会运作和行政方面的文件或信件,更不曾签署任何财务上的文件,如基金会的支票等。

“我在当董事任内,我不晓得健康思维基金会的账户是否接受过稽查。”

“我在担任健康思维基金会董事期间,我不晓得,健康思维基金会拥有数百万令吉的资金。”

祖基菲里读完书面供词后,副检察司李敬发(Lee Keng Fatt,译音)向他出示一张开设账户的申请表格,问他是否认得有关表格。

李敬发:如果认得的话请告知,如果不认得没关系……曾经看过吗?

祖基菲里:我不确定,但有我的签名。

李敬发:可以确认是你的签名吗?

祖基菲里:是,那是我的签名(一边查阅表格上的签名)。

李敬发:记得什么时候签的吗?

祖基菲里:不记得。

辩方称证词有矛盾

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阿末再迪(Ahmad Zaidi Zainal)之后在交叉盘问时,批评祖基菲里的书面证词有矛盾。

他表示,祖基菲里在第5段中指,没有人曾向他说明“健康思维基金会的功能和角色”,显然跟第6段有出入。

根据证词的第6段,祖基菲里声称,他接受阿末扎希的邀请,是因为后者告知,该基金成立的宗旨是为了“协助峇眼拿督(Bagan Datuk)居民的福利”。

再迪:我要问的是,当读到第6段时,它跟第5段的最后一句有冲突,因为祖基菲里说,没有人告诉他基金会的功能和角色,但之后他又承认知道基金会的功能和角色。

祖基菲里:是。

再迪:是不是稍微自相矛盾?

祖基菲里:是。

再迪接着指出,祖基菲里在证词的第12段中说明,曾看过健康思维基金会的章程。而根据再迪,有关章程其实含有基金会的成立宗旨。

再迪:……从A到V,共列有健康思维基金会的22项宗旨和可以推行的活动。同意吗?

祖基菲里:同意。

用词与三苏里相同

不仅如此,再迪也质疑,祖基菲里证词中有5个段落的遣词用字,跟第4名证人莫哈末三苏里(Mohd Samsuri Tun)的书面证词用词一模一样。

他早前也向祖基菲里确认,有关书面证词是根据反贪会官员盘问他的内容准备。

他也确认,祖基菲里在准备有关证词前,并未跟莫哈末三苏里见面。

莫哈末三苏里也是健思基金会的前董事,他是基金会的3名支票签署人之一,另外两人为阿末扎希和祖基菲里。不过,他跟祖基菲里在2012年同一天被要求辞职

再迪挑起的5个段落分别为,第19段(跟三苏里的第23段相同)、第28段(跟三苏里的第32段相同)、第29段(跟三苏里的第36段相同)、第19段(跟三苏里的第23段相同)、第32段(跟三苏里的第40段相同)和第33段(跟三苏里的第37段相同)。

阿末扎希目前总共面对47项罪控,其中包括27项洗钱罪、12项失信罪以及8项贪污罪。其中,他被控12项刑事失信罪名,控方指他涉嫌挪用健康思维基金会(Yayasan Akalbudi)的总额3109万3733令69仙的资金。

阿末扎希是在《反贪会法令》、《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 AMLATFAPUA)及《刑事法典》下被控。

本案是由吉隆坡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Collin Lawrence Sequerah)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