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思基金会信托委员凯鲁丁(Khairuddin Tarmizi)承认,两年前签署的法定宣誓书有假。

该宣誓书宣称,阿末扎希挪用基金会款项支付个人信用卡账单,事后也已把钱还给基金。

凯鲁丁是基金会信托委员,同时也是控方第15名证人。他今日在吉隆坡高庭宣读完毕书面供词后,就接受副检察司拉惹罗兹拉(Raja Rozela Raja Toran)的盘问。

其中,拉惹罗兹拉要求凯鲁丁核实,后者在2017年签署的法定宣誓书,其中第4、5和6段的内容。

拉惹罗兹拉:凯鲁丁,根据法定宣誓书第4段……您是否接获阿末扎希的信用卡账单,来付款?

<凯鲁丁:没有。

拉惹罗兹拉:根据法定宣誓书第5段……你是否有使用健思基金会的支票或款项,为阿末扎希还钱?

凯鲁丁:没有。

拉惹罗兹拉:根据法定宣誓书第6段……你是否要求阿末扎希把钱还给基金会?

凯鲁丁:没有。

拉惹罗兹拉:按照您的答复,宣誓书第4、5和6段的内容是否属实?

凯鲁丁:不属实。

庭上推翻宣誓书说法

凯鲁丁也是巫统半港州议员,而半港州席则是隶属于阿末扎希的选区,即峇眼拿督(Bagan Datuk)国会议席。

凯鲁丁在2017年法定宣誓书中宣称,由于健思基金会的资金大部分来自阿末扎的个人捐款。因此,阿末扎希要求他偿还个人的信用卡账单时,他就自行决定动用基金会款项。

他在宣誓书中续称,事后,他意识到这个行为不正确,因此后来也要求阿末扎希把钱还给基金会。

可是,凯鲁丁今天在接受盘问时,却推翻了自己在宣誓书中的说法。

根据2017年法定宣誓书,相关段落的原文内容为:

四、2014至2015年,阿末扎希给我数个账单,以便付款予银行。

五、在毫无其他意图下,我认为可以动用健思基金会款项,代阿末扎希缴付账单,毕竟基金会大部分款项源自阿末扎希的个人捐助。

六、如今,我意识到我当时的看法不正确,我已经要求阿末扎希归还,早已缴付账单的所有款项(80万5768令吉16仙)。随后,阿末扎希已经还钱予基金会。

宣誓书并非出自他手

凯鲁丁向法庭供称,他从未处理阿末扎希的信用卡账单,而且那份法定宣誓书也并非出自他手,而是由一个名为“慕拉里”(M Murali)的律师起稿。

他说,他是在“慕拉里”律师告知他,阿末扎希已经还钱后,才同意签署那份法定宣誓书。

根据凯鲁丁,2017年4月20日,慕拉里在吉隆坡孟沙路UOA大厦的一家嘛嘛餐馆,要求凯鲁丁签署是份宣誓书。

拉惹罗兹拉:所以,您没有支付信用卡账单啦?

凯鲁丁:没有。

拉惹罗兹拉:谁准备这份法定宣誓书?

凯鲁丁:“慕拉里”律师。

他补充,他知道“慕拉里”是来自Messrs Lewis & CO律师楼的律师,并曾出席峇眼拿督选区的活动,但他不晓得对方是谁的代表律师。

建议三段内容列不合理

今日较早前,拉惹罗兹拉援引1950年证据法令第132条文,要求证人回答足以将他定罪的问题。

期间,阿末扎希代表律师阿末再迪(Ahmad Zaidi Zainal)向法庭表示,基于凯鲁丁并非基金会授权的支票签署人,因此建议将宣誓书中的三段内容列为“不合理”。

凯鲁丁同意这项建议:“我出任董事以来,从未代表健思基金会签署任何支票。”

阿末扎希目前总共面对47项罪控,其中包括27项洗钱罪、12项失信罪以及8项贪污罪。其中,他被控12项刑事失信罪名,控方指他涉嫌挪用健康思维基金会(Yayasan Akalbudi)的总额3109万3733令69仙的资金。

阿末扎希是在《反贪会法令》、《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 AMLATFAPUA)及《刑事法典》下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