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支持者闻判后高呼不公,有者激动落泪
前首相纳吉今日在SRC案被判7项罪名全部成立,吉隆坡高庭场外自支持者瞬间激动不已,场面纷乱。
“我的老板没犯错!”、“司法不公!”、“马哈迪残暴不仁!”这些纳吉支持者知道判决后高呼着,有的甚至喊得激动落泪。
前首相纳吉今日在SRC案被判7项罪名全部成立,吉隆坡高庭场外支持者瞬间激动不已,场面纷乱。
“我的老板没犯错!”、“司法不公!”、“马哈迪残暴不仁!”这些纳吉支持者知道判决后高呼着,有的甚至喊得激动落泪。
数千名纳吉支持者今日清晨就在吉隆坡高庭外聚集。法院宣布裁决后,部分支持者向《当今大马》表示,无法接受今日的裁决,高呼不公平。
“不公平!拿督斯里(纳吉)没有做错!我的老板是个好人!” 58岁的阿斯玛(Asmah Sulaiman,下图右)从北根到吉隆坡来声援纳吉,知道裁决后高声喊道。

另一名来自鹅唛的支持者莫哈末(32岁)则认为,他深信审讯过程一定有所疏失,因此纳吉应该继续上诉。
“我的老板一定要上诉!这是不对的!这不算数,我的老板要上诉!”

自称为霖(Reen)的纳吉支持者则说,相信纳吉是个好人,因此仍会继续支持纳吉,并与其同在。
“不论发生什么事,我们到死都会继续支持我的老板。”他说话时七情上面,甚至落下泪珠。
自称纳吉中坚支持者的布特丽(Putri Maslia,下图)坐着轮椅前来力挺纳吉,她知道裁决后则显得愤怒不已。
“这是错的!拿督斯里帮过我很多!SRC国际公司帮助了很多有需要的人,他帮过我!”

虽然部分纳吉支持者显得情绪激动而愤慨,现场亦有部分支持者显得冷静。来自北根的祖拜达(Zubaidah)告诉记者,会为纳吉继续祈祷,愿能度过难关。
“裁决指我的老板有罪,这并不公平。但我希望纳吉会继续上诉,我会为他祈祷。”
根据记者观察,今日大约有3000名纳吉支持者到场声援,其中包括搭成巴士从纳吉选区北根前来的数百人。
排山倒海的人潮塞满法庭外围,实际上难以维持社交距离;地上也留下许多随意乱丢的垃圾。
由于目前尚处于复苏期限行令期间,国家安全理事会规定任何聚会不可超过5小时,且必须确保维持社交距离;警察在现场多次提醒民众严守防疫指南。

七条控罪全部罪成
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今日上午裁决,前首相纳吉在4200万令吉SRC案的七条控罪全部罪成,其中包括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纳吉在此案被控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之间,透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到4200万令吉的SRC国际公司资金。纳吉当时同时兼任财政部长、一马公司顾问局主席,以及SRC国际公司顾问主席。
根据控方,这笔资金乃是源自SRC国际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借贷40亿令吉低息贷款的一部分。

根据《马新社》,在第一及第二刑事失信控状,纳吉涉嫌在2014年12月24日至29日期间,以公职人员身份,即首相及财长身份委托管理SRC公司40亿令吉时,挪用270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
在第三项刑事失信控状,纳吉涉嫌在2015年2月10日至3月2日期间,在SRC公司40亿令吉资金中,挪用其中1000万令吉。
纳吉的失信控状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20年,以及鞭笞和罚款。
在第四项控状的滥权罪,纳吉涉嫌在2011年8月17日至2012年2月8日期间,作为首相及财长滥用职权接受SRC公司的4200万令吉贿金,以作为政府保证,把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40亿令吉借贷给SRC公司。
滥权控状则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至于第五至七项控状的洗钱罪,纳吉涉嫌在2014年12月26日和2015年2月10日,通过即时电子转账与结算系统(RENTAS),分别收取非法活动所得的2700万令吉、500万令吉和1000万令吉。
洗黑钱控状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15年及罚款高达非法收益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