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事件尤其是网上骚扰案频传,民间组织近来发起网路联署,敦促政府遵守诺言,务必在来临11月的国会,如期提呈并通过《性骚扰法案》。

这份由妇女行动组织(AWAM)于10月3日发动的联署,迄今已获得超过4100人响应。

同时,AWAM也启动社交媒体倡议行动,不仅发表相关课题懒人包,也呼吁网民换上相关头像,在发文时加上#AWAMForTheBill、#JanganHampakanKami(别辜负我们)等标签,试图提高民众对《性骚扰法案》的认识。

此外,近一个月来,它亦陆续在面子书贴出朝野政治领袖手持“11月提呈性骚扰法案”看板的照片,彰显此法案已获得各方支持。

参与者包括青体部长理查玛利肯、交通部长魏家祥、科技与创新部长凯里、芙蓉国会议员兼行动党组织秘书陆兆福、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等等。

新法可处理网络骚扰

妇女行动组织一名代表接受《当今大马》采访时指出,在科技的进步下,性骚扰日益猖獗,因此马来西亚已到了迫切需要立法遏制的时刻。

她点出,新的《性骚扰法案》将会涵盖网络性骚扰范畴。

目前,马来西亚尚无任何法律专责处理这类案件。

“在网路骚扰方面,加害者可以随时随地,轻易取得资讯,而受害者则处于不利地位,不仅因为他们不知道该采取哪些措施,也因为这些遭到曝光的资料往往涉及隐私,而投报的程序漫长,而且可能进一步羞辱受害者。”

她补充,根据AWAM在3月至9月限行令期间收到的191宗性别暴力求助电话中,40宗与性骚扰有关,其中大多数是网络性骚扰。

许多遭遇性骚扰而向AWAM寻求心理咨商等协助者,都不愿将事情闹大,因此拒绝报警。

她举例,通讯软体Telegram近来爆出存在散播女性裸照的群组“V2K”后,迄今共有9名受害者向AWAM求助,但仅有4人愿意与该组织一同到警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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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性骚扰受害者因种种原因不愿报警。调查机构YouGov Omnibus在2019年6月发布的研究显示,共有36%的马来西亚女性及17%的男性曾遭遇性骚扰。

当中,只有53%的人会将本身遭遇告诉亲友或向警方投报,而选择报警者更只有区区15%。

研究的调查对象共有大约1000人。他们选择不报案的主因包括害怕尴尬(54%)、认为报案无法解决问题(38%),以及害怕报复(26%)等等。

尽管投报率低下,根据警方数据,国内性骚扰案例依然逐年上升,自2013年的117宗,到了2019年已有308宗。

性骚扰法案苦等20年

其实,公民组织呼吁政府订立专门处理性骚扰案件的法令已超过20年。

AWAM代表受访时点出,他们从1990年代开始就参与起草《性骚扰法案》,并在2018年至2019年之间参与由妇女部领军的特工队,进一步协助修订该法案。

她说,这部新的法案将扩大性骚扰的定义,适用于所有生活在马来西亚的人士,无论外籍或公民。

她补充,新法案处理范围不仅限于职场,也涵盖了公共场所等。

“(我们)所给予的建议都已涵盖在《性骚扰法案》中,但不确定当局后来是否有作修改。”

无论如何,她重申,政府必须在来临11月提呈此法,不再拖延,以免典当人民的人身安全。

迄今无独立法令处理

2018年8月,前朝希盟政府宣布开始拟定性骚扰法案,并计划要在今年3月份向国会提呈性骚扰法案,但法案来不及在3月提呈国会,希盟就在2月底喜来登政变中垮台。

无论如何,国盟的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部部长丽娜哈仑此前表明,将在年底向国会提呈这部法案。

马来西亚目前没有独立的性骚扰法治法令来处理相关案件,仅通过《刑事法典》及《1955年雇佣法令》处理性骚扰事件。

《1955年雇佣法令》仅在西马生效。而《刑事法典》则没有明确定义性骚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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