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藐视法庭案:法庭因限行令再展延下判
联邦法院七司原订本周五下判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起诉《当今大马》及总编辑颜重庆“藐视法庭”案,但由于重新实施限行令,法庭将再度延后下判。
《当今》的辩护律师苏仁达(Surendra Ananth)今天证实,法庭将另外择定日期下判。
他受询时指出,联邦法院是基于政府在布城等地区实施限行令,而展延下判。
“(法庭)将展延宣布裁决,日期则之后才公布。”
联邦法院七司原订本周五下判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起诉《当今大马》及总编辑颜重庆“藐视法庭”案,但限行令重新实施下,法庭再度延后下判。
《当今》的辩护律师苏仁达(Surendra Ananth)昨天证实,法庭将另外择期下判。
他受询时指出,联邦法院是基于布城等地区实施限行令而展延下判。
“(法庭)将展延宣布裁决,日期则之后才公布。”
以上诉庭主席罗哈娜(Rohana Yusuf)为首的联邦法院七司去年7月13日聆审本案后,以需要时间裁决为由,择订去年11月10下判。但后来因为有条件限行令的实施,使得法庭延后至本周五下判,但事情如今再度变卦。
其他承审法官包括马来亚大法官阿查哈(Azahar Mohamed)、东马大法官阿邦依斯甘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联邦法院法官莫哈末扎瓦威(Mohamad Zawawi Salleh)、娜丽妮(Nallini Pathmanathan)、王南吉(Vernon Ong Lam Kiat),以及阿都拉曼瑟布里(Abdul Rahman Sebli)。
依德鲁斯是在去年6月15日入禀联邦法院,指控《当今》的5个读者留言“贬低”司法体制,因而起诉《当今》及颜重庆“藐视法庭”。
去年7月2日,联邦法院七司一致驳回《当今》撤案申请,同时认为依德鲁斯证明了《当今》和总编辑颜重庆的藐视法庭表面罪证。
现有法令并没有明订“藐视法庭”罪的判刑上限。一旦罪成,《当今》或可遭罚款,以及/或颜重庆被判监。
而这也是《当今》成立21年以来,首次被提控藐视法庭。
去年7月的审讯中,颜重庆辩护律师玛力向庭方指出,若要证明藐视法庭罪,申请方不能只是证明《当今》及颜重庆“刊载了”该留言,还必须证明这是“有意”为之的侮辱行动。
玛力也提醒,若提供留言空间也构成藐视法庭罪,则这会引发寒蝉效应,有违《联邦宪法》第10条文所赋予的言论自由及其他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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