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末玛斯兰缴110万罚款,了结漏税假供提控
巫统笨珍国会议员阿末玛斯兰今天在缴付罚款下,了结他所面对的漏税和给假口供的两项提控。
《马新社》报道,主控官慕克扎尼(Mohd Mukhzany Fariz Mohd Mokhtar )副检察司向吉隆坡高庭说明,阿末玛斯兰昨天同意缴付110万令吉罚单,因而控方撤回针对他的两项控状。
下午3点21分更新
巫统笨珍国会议员阿末玛斯兰今天在缴付罚款下,了结他所面对的漏税和给假口供的两项提控。
《马新社》报道,主控官慕克扎尼(Mohd Mukhzany Fariz Mohd Mokhtar )副检察司向吉隆坡高庭说明,阿末玛斯兰昨天同意缴付110万令吉罚单,因而控方撤回针对他的两项控状。
“被告(阿末马斯兰)在被控(两项控状前),就已获罚单献议,但被告在一开始并不同意缴付上述罚单。”
“被告在遭提控后,其律师提呈陈情书,以及同意缴付110万令吉罚单。因此,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和总检察署同意被告的陈情……控方同意被告获判假释(释放但不表示无罪)。”
法官裁定无罪释放
不过,法官阿末沙利尔询问控方,是否将继续以相同控状提控被告?
慕克扎尼回应说:“如果一开始就已向被告献议罚单,而被告已缴清上述罚单,我相信我们不会再以同样的罪行提控他。”
如此一来,法官阿末沙利尔(Ahmad Shahrir Mohd)宣判阿末玛斯兰无罪释放。
“在不继续提控的申请中,副检察司证实被告未来不会再面对相同的控状,这是因为,被告已接受罚单献议,以及缴清上述罚单。”
“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文和上诉庭在安比卡(Ambika M A Shanmugam)一案中所判的先例,本庭谕令被告的第一和第二项控状无罪释放。所有已安排好的审讯日期一并取消。”
未申报纳吉所给200万
现年55岁的阿末玛斯兰去年1月21日,在地庭被控未向税收局申报收取来自时任首相纳吉的200万令吉,直接涉及非法活动收益的交易,以及给反贪会假口供。
第一项控状指出,阿末玛斯兰未在2013年估税年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正确的收入,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
他涉嫌未申报收取来自纳吉的大马伊斯兰银行200万令吉支票。
这张支票志期2013年11月27日,被告于同一天将它兑现,直接涉及非法活动收益的交易,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
他被指于2014年4月30日,在大使路的内陆税收局犯下上述罪行,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出,阿末玛斯兰于2019年7月4日下午2点45分至下午3点30分,于国会大厦媒体室,向反贪会首席高级助理调查官莫哈末再里提供假口供。
此举抵触反洗黑钱法令第32(8)(c)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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