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科技部长阿汉峇峇坚称莱纳斯稀土厂的格宾永废槽计划合规与安全,惟公正党关丹国会议员傅芝雅强调,这并不符合事实。

傅芝雅周三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2035年关丹县发展大蓝图(替代版)》阐明关丹重工业地用途包括“生产放射性物质、处理核废料或生产核物质、处理有毒和危险废弃物”,但并不包括丢弃核废料。

“格宾工业园可以生产核物质或核废料,但(发展大蓝图)并没有说可以拿来丢弃核废料。”

“政府声称格宾可以建永废槽的说法有误,这是歪曲事实。”

傅芝雅也是彭亨公正党主席。她说,彭州政府在批准承包商Gading Senggara私人有限公司(GSSB)建格宾永废槽时同样忽视了这点。

《马来邮报》周二报道,阿汉峇峇在国会受询时表示,格宾永废槽的建设将遵循国内与国际规定,而针对该区的辐射影响评估(RIA)显示这个计划安全。

有违城乡规划法令

此外,傅芝雅指出,彭州政府与彭州城乡规划局分别曾在今年6月和9月议决,GSSB公司无需向城乡规划局(Plan Malaysia)申请就能够建设格宾永废槽。

不过,傅芝雅认为,这有违《1976年城市及乡村规划法令》第20B条文。

该条文阐明,若牵涉国家主要设施的建设,包括建设废料的场所,涉及的联邦政府或州政府部门都有必要寻求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的建议。

该法令也规定,这些政府机构必须向该理事会提呈发展商的发展计划、一份社会影响评估报告及该理事会所列明的其他报告。

“彭州城乡规划局声称不需要(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批准……实际上这做法抵触法律,并且不符合事实。”

环评废料归类有误

傅芝雅也说,按照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定义,水沥滤净化固体应归类为“低度辐射废料”(Low Level Waste, LLW),而非环评报告声称的“极低度辐射废料”(Very Low Level Waste, VLLW)。

“环评的分类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定义相抵触。”

莱纳斯的永废槽计划将由有彭州王室背景的Gading Senggara私人有限公司承建,地点为关丹格宾(Gebeng)工业园区Lot 31375土地,距离莱纳斯稀土厂只有30米。

环评报告声称,永废槽不会污染地下水,也没有水灾之忧,一般不会污染最临近的巴洛河,除非发生暴雨而导致储水池满溢时。

格宾永废槽计划的环评报告的公众反馈期限已在上月30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