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夫人罗斯玛今天继续为砂校电供计划弊案出庭自辩。她供称,自己研究后发现,其实历任首相夫人也曾获誉“大马第一夫人”的称号。

因此,她形容,控方指她是史上首位使用该称号的说法不实且诬蔑。

她是在控方盘问其之前的供词时,如此回应。

控方在10月27日曾询问罗斯玛,她的婆婆,即纳吉母亲拉哈诺雅(Rahah Noah),是否曾获誉为大马第一夫人。当时,罗斯玛表示对此不知情。

拉哈诺雅是已故第二任首相阿都拉萨(Abdul Razak Hussein)的遗孀,去年12月18日逝世,享寿87岁。阿都拉萨是纳吉的父亲。

根据此前的审讯,纳吉任相期间曾在首相署底下,设立“第一夫人办公室”(FLOM),负责规划和协调罗斯玛需要参加的官方活动等任务。

控方之前试图主张,罗斯玛是首位自称为“大马第一夫人”的首相夫人。

研究后发现指控不实

罗斯玛今天接受其辩护律师阿克贝丁(Akberdin Abdul Kader)诘问时声称,皇家亚洲学会马来西亚分会曾称呼拉哈诺雅为“大马第一夫人”。

她也提到数份刊物曾形容,前首相马哈迪的妻子西蒂哈斯玛(Siti Hasmah Mohamad Ali)和阿都拉亡妻恩顿(Endon Mahmood)为大马第一夫人。

“当我听到(控方的指控)时,我对控方的态度深感愤怒和失望,因为我不是那种人。”

“当我(针对其他首相夫人的称号)做研究后,我发现控方的说法不实。”

“这是不实和污蔑(的说法),我不懂为何会有人这样去评断另一个人。”

提到婆婆时呜咽数秒

当提到已逝世的拉哈诺雅时,罗斯玛甚至呜咽了几秒才得以继续供证。

今天是被告抗辩的第三天,承审法官是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

今年70岁的罗斯玛,面对1项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2项收贿650万令吉的控状。

第一项是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第二及第三项则同样向赛迪于2017年9月7日及2016年12月20日,分别再收贿15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

今年2月18日,吉隆坡高庭裁决,罗斯玛在本案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