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性骚扰法自首次起草至今已20年,却迟迟仍未获国会通过。妇女组织认为,从政者欠缺政治意志是法案延宕的罪魁祸首。

妇女行动组织(AWAM)项目执行员郭丽莲(音译,Lilian Kok)指出,性骚扰经常为人所误解,以为它只是女性的议题。

“国内政府人物没有兴趣解决女性的课题。”

“就政策层面,人们只是关心攸关重大公共利益的课题。”

“过去的一二十年,人们一直把(这个课题)视为女性课题,但庆幸的是,这种想法在过去5年有所改变。”

她解释,转变主要源自更多的性骚扰课题讨论,而民众开始发现性骚扰不仅发生在女性身上。

另外,她指出,前朝希盟政府重视性骚扰的课题,把它纳入国家议程,积极推动反骚扰法。

郭丽莲进一步说明,虽然性骚扰法案得以在2021年12月提呈国会,但目前的法案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亟待修正。

郭丽莲本周二在《男孩俱乐部》纪录片播映的讨论会上发言时,如是评论。《男孩俱乐部》由曾忆雯导制,讲述职场性骚扰问题。

通过对话来推广议题

另外,Speakup Malaysia组织代表艾米丽亚(Emilia Shariff)建议通过把男性纳入对话,可使反性骚扰突破“女性课题”框限,成为国家课题。 

“这不只涉及你的女儿,也包括你的儿子。我们必须在对话时把男性也纳入,否则课题将无法拓展。”

无论如何,艾米丽亚认为,除了立法,整体社会也可以更妥善地处理性骚扰案件,同时保护受害者。

公司应设定投诉机制

艾米丽亚说明,可以改善的地方包括在工作场所设立应对性骚扰案的机制,提供有效的举报管道。

“许多组织通常都设有正式或非正式的投诉管道,而非正式管道就是,事情还可调解时,向直属领导投诉。“

”但就我的个人经验而言,这个过程会有许多的难关。人们总说,受害者或旁观者必须说出来,但只是说出来是不够的。“

”当你叫你的员工说出来,你是否有机制来处理这些投诉?“

她进一步说明,一旦员工投诉,上司或部门领导必须调查指控。

”一旦(调查)完成,必须要有议决,而这不表示一定是要对投诉者有利的决定。“

法案目前仅通过一读

2018年8月,前朝希盟政府宣布开始拟定性骚扰法案,并计划要在2020年3月份向国会提呈性骚扰法案,但法案来不及在3月提呈国会,希盟就在2月底喜来登政变中垮台。

去年12月15日,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终在国会提呈2021年性骚扰法案一读,而新法案内容包括了设立性骚扰仲裁庭。

不过,58个公民组织与34位公民隔天即发布联合文告,批评政府出台的法案达不到上述标准,仅仅是设立仲裁庭来解决性骚扰课题。

他们认为,现有法律不足以应对发生于网络、公共场合、机构(包括教育机构)的性骚扰案件,政府在立法前应仔细研究,拟定一个“以幸存者为中心”的法案。

他们认为,现有法案有三个问题需要改进:性骚扰定义必须全面、仲裁庭须保护幸存者、明确规定各机构防范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