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议会修宪反跳槽,槟政府促高庭提早审4议员诉讼
此前,在国会下议院通过反跳槽修宪案后,槟州首长曹观友原本表示,槟州议会将召开特别会议,以提呈反跳槽的州宪法修正案。
不过,曹观友今天说,在联邦法院8月3日的裁决后,如今已无召开特别议会修宪的必要。
随着联邦法院两天前裁定槟城2012年通过的反跳槽法令有效,槟州行政议会今日议决,槟州议会没必要举行特别会议来修改槟州宪法,但将致函槟城高庭,以要求尽速审理4名跳槽州议员的诉讼。
此前,在国会下议院通过反跳槽修宪案后,槟州首长曹观友原本表示,槟州议会将召开特别会议,以提呈反跳槽的州宪法修正案。
不过,曹观友今天说,在联邦法院8月3日的裁决后,如今已无召开特别议会修宪的必要。
“按照联邦法院的一致裁决,槟州宪法第14A条款符合宪法,也应继续保留。因此,没必要举行任何会议来修改槟州宪法。”
州政府律师将致函高庭
根据曹观友,槟州行政议会也议决,州政府代表律师需致函槟城高庭,以要求提早审理四名跳槽州议员此前所提交的原诉传票。
曹观友今日主持槟州行政会议后发文告表示,四名跳槽州议员的原诉传票此前因等待联邦法院裁决,而受到搁置。
“各方目前需要在槟城高庭出庭,以便依据联邦法院的一致裁决和现有法律,决定是否要继续或撤回他们的原诉传票。”
他说,槟城高庭届时所作的任何裁决,均视为是宣布腾空议席程序的一部分,但需视情况而定。
“槟州政府坚决维护选民委托,当选议员必须为违反委托的行为负责。”
这4名议员分别是土著团结党的柏淡州议员卡立末达(Khalid Mehtab Mohd Ishaq)、直落巴巷州议员祖基菲里(Zolkifly Md Lazim),以及原属公正党的诗布朗再也州议员阿菲夫(Afif Bahardin)与双溪亚齐州议员祖基菲里(Zulkifli Ibrahim)。
法院判槟反跳槽法合宪
8月3日,领审的联邦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宣判,槟城州议会在州宪法所加入的14A新条款合法合宪。
她说,槟州宪法第14A条款有效,也没有抵触联邦宪法第10(1)(c)条文,即有关结社自由的条文。
她表示,加入或离开一个政党的权利,不能与一名州议员当选后需遵守的规矩相提并论。
惟这四名州议员表示,他们尊重但不认同这次的裁决,并已指示律师做下一步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