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今日促请控方向总检察署获取适当指示,以便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涉及的一马公司案件审讯不会展延太久。 

随着主控官扎基阿斯拉夫(Zaki Asyraf Zubir)在庭上说,黄宗华暂交美国司法部直到2024年2月28日,以便他在美国法院完成刑事案所有上诉程序,高庭法官莫哈末加米尔(Muhammad Jamil Hussin)作出上述谕令。

“若此案审讯展延至2024年之后,就太久了,或许控方可向总检察署或检控组获取适当指示。”

接着,莫哈末加米尔择定明年1月10日进行案件管理,待控方告诉高庭有关该案件的适当指示,以便审讯不会在没有任何行动之下展延太久。

美国量刑程序延至年底

较早前,扎基阿斯拉夫说,黄宗华在美国面对刑事案件审讯已完成,原定在11月9日进行的量刑程序,也已展延至12月9日。

黄宗华代表律师陈福泉说,大马和美国政府已达成协议,即其当事人暂交给美国直到2024年2月28日。

“我建议接下来的案件管理定在明年1月或2月进行,因为纽约东区法院在12月9日进行量刑程序。”

美国纽约法院今年4月8日裁定,黄宗华预谋行贿、规避内部监管和洗钱3项罪名成立,惟没宣判刑罚。

黄宗华在2018年12月19日,面对与高盛集团串谋在发行65亿美元的担保债券时,遗漏事实及提供虚假陈述的4项罪控,惟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他于2012年3月19日至2013年11月11日期间,在苏丹依斯迈路IMC大厦8楼的1MDB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高庭法官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在2021年9月4日批准控方的申请,以撤销对高盛集团及其在亚洲两家子公司的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