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署下令冻结账户,黄宗华夫妻反起诉两家银行
前高盛集团银行家黄宗华和妻子起诉本地两家银行,指这两家银行无权冻结他们的银行账户。
《马新社》报道,黄宗华和妻子林惠彬(Lim Hwee Bin,译音)是在1月27日,通过 Tan Hock Chuan & Co律师楼向吉隆坡高庭入禀两项诉讼,分别起诉业兴银行(RHB Bank Berhad)和马来亚银行(Maybank)。
前高盛集团银行家黄宗华和妻子起诉本地两家银行,指这两家银行无权冻结他们的银行账户。
《马新社》报道,黄宗华和妻子林惠彬(Lim Hwee Bin,译音)是在1月27日,通过 Tan Hock Chuan & Co律师楼向吉隆坡高庭入禀两项诉讼,分别起诉业兴银行(RHB Bank Berhad)和马来亚银行(Maybank)。
根据两人代表律师入禀的诉讼,他们要求法庭下令这两家银行,在下判的7天内允许他们动用银行账户。
他们也要求银行提供自2019年3月以来的每个月账户月结单,包括了每月和年利息等详情。
两人也向两家银行要求10万令吉的一般和惩戒性赔偿,以及其他法庭认为合适的补偿费用。
法庭驳回充公申请
根据诉讼书,吉隆坡高庭已在去年11月8日,驳回总检察署要求充公两人账户的申请。
根据法庭当时的裁决,控方无法证明黄宗华和林惠彬账户内的钱,与非法活动或洗黑钱有关。
在高庭的裁决后,林惠彬分别到业兴银行和马来亚银行,要求动用银行账户却被拒绝。
两家银行都是以当局未撤回扣押账户指令为由,不允许她动用账户。
为此,两人在去年11月18日发律师函,要求两家银行立即允许他们动用户口。
他们表示,银行的做法不但否决了他们的权利,而且他们也需要钱来支付医药费、女儿的教育费、家庭开销和个人贷款等。
总检署未撤扣押令
对此,马来亚银行已经在3月23日入禀抗辩书,指总检察署正在向上诉庭提出上诉申请,并援引《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要求银行继续扣押两人的银行账户。
根据马来亚银行,没收账户的诉讼目前仍在上诉阶段,因此直至案件结束前,必须继续冻结两人的户口。
业兴银行也在3月10日入禀抗辩书,同样表示由于总检察署正在上诉,而且未撤回冻结账户的指令,因此无法让两人动用账户内的钱。
根据法庭线上系统显示,两人起诉马来亚银行的案件管理定在5月13日,而兴业银行案的案件管理则是定在7月13日。
黄宗华因涉及一马公司案,目前在美国被控受贿以及洗钱罪名,案件仍在审讯中。
根据美国司法部控状,黄宗华在2012至2013年之间为一马公司发行债券时,与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违法串谋规避高盛集团内部监控机制,串谋贿赂大马和阿布扎比官员,以及串谋洗白窃自一马公司的数十亿美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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