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抛历史典故称,伊斯兰司法制没“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不过,巫统宗教师理事会执行秘书凯鲁丁反击,哈迪错误理解伊斯兰教义。

凯鲁丁(Khairuddin Aman Razali)也是前伊党长老会秘书。

他说,哈迪所述违背了伊斯兰的正义原则。

“马江国会议员(哈迪)对伊斯兰法已越来越困惑。”

“DNAA是基本伊斯兰法律框架‘al-aslu bara'atu zimmah’的一部分。”

“al-aslu bara'atu zimmah”的概念与无罪推定类似,按字面翻译则是“免除责任”。

凯鲁丁表示,换而言之,若尚需进一步调查,控方允许释放被告。

哈迪(上图)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辩论第12大马计划中期检讨报告时,以“奥斯曼帝国苏丹受罚”的历史典故,未点名回应副首相阿末扎希的案件。

他以这典故说,伊斯兰司法体制不存在“DNAA”。

遭提控就等于有罪?

凯鲁丁也批评,哈迪的言论似乎是在怂恿人民,认为任何人遭提控,即等于有罪。

“这是非常不对(的论述),也违背了伊斯兰原则。”

阿末扎希也是国阵兼巫统主席。他在健思基金案原已获判表罪成立,但总检察署却在9月4日向法庭申请撤控阿末扎希,使扎希获得“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裁决。

面对朝野政党以及各造的施压,总检察署随后为自身决定辩护,坚称为免司法不公,有必要“停控”以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