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警方以未获准证为由,阻挠沙巴大学学生明日的集会,引起人民之声不满。

人民之声执行主任斯文今天发文告指出,《和平集会法令》并未规定集会主办单位必须申请准证。

“举办和平集会不需要准证。总警长拉扎鲁丁已在3月4日确认这点。”

“这也体现在《和平集会法令》只要求主办方,在集会五天前知会警方。”

警区主任要求拿出准证

沙巴大学学生计划明日在沙巴政府大厦外集会,抗议学校频频断水。

今日较早前,亚庇警区主任卡欣慕达(Kasim Muda)警告称,主办方并未获得警方发出的准证,不得举办是项集会。

据《和平集会法令》第12条文规定,利益相关者可在集会公告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警区主任传达自身的担忧和反对;同部法令第15条文阐明警区主任可按照反馈,颁布特定的限制条件。

迄今尚未知悉是否有人就是项集会提出反对。

促体制改革保障集会权利

斯文强调,任何人都有权在不受恐吓和报复的情况下,举办或参与和平集会,因为和平集会是民众发声的合法管道。

“基于此,人民之声敦促亚庇警方,为明日的和平集会提供便利,同时确保主办方和参与者的安全。”

他也要求政府就此事展开体制改革,确保和平集会的权利受到国家尊重。

“政府应当透过咨询公民组织等利益相关者,以搜集意见来强化他们对简化和平集会通知程序的开放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