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旺阿末法立指出,各方应以法官在庭上的实际表现作为唯一评判标准。
旺法立(Wan Ahmad Farid Wan Salleh)配合出任首席大法官百日在司法宫接受媒体联访时强调,法官的能力体现在判词质量、庭上风范,以及公平应对律师和各造的陈词,而非依据外在因素和法官的过往经历。
询及联邦法院法官特里鲁丁担任司法任命委员会成员一事,他说:“我认为,评价一名法官应依据他在法庭上的表现和其判决理由,而非任何外在因素。
“如果要评价特里鲁丁,就让我们根据他的判决理由、庭上风范、应对律师的方式,以及应对双方陈词的方式,由此进行评判,而不是从其他事情或过往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