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挑战JAC法违宪,律师冀政府履行检讨承诺
资深律师谢阿米尔此前入禀司法审核挑战《司法任命委员会法令》违宪,惟如今已撤回这项司法审核申请。
谢阿米尔(Syed Amir Syakib Arsalan Syed Ibrahim)今日发文告表示,已指示法律团队撤回申请,包括依据《联邦宪法》第128(2)条文要求将宪法问题提交联邦法院裁决的申请。
“由于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近日公开承认司法任命委员会(JAC)法令尚有改善空间,并表示政府愿意与所有利益相关者合作,推动改革并强化有关司法委任的法律框架,因此我作出此决定。”
“政府已明确表达愿意回应相关关切,我认为目前已无必要继续推动这项宪法挑战。”
资深律师谢阿米尔此前入禀司法审核挑战《司法任命委员会法令》违宪,惟如今已撤回这项司法审核申请。
谢阿米尔(Syed Amir Syakib Arsalan Syed Ibrahim)今日发文告表示,已指示法律团队撤回申请,包括依据《联邦宪法》第128(2)条文要求将宪法问题提交联邦法院裁决的申请。
“由于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近日公开承认司法任命委员会(JAC)法令尚有改善空间,并表示政府愿意与所有利益相关者合作,推动改革并强化有关司法委任的法律框架,因此我作出此决定。”
“政府已明确表达愿意回应相关关切,我认为目前已无必要继续推动这项宪法挑战。”
冀政府认真检讨司法任命
谢阿米尔表示,他最初提起此民事诉讼,完全是出于善意,旨在检验JAC法令的合宪、提高公众对其结构性不足的认识,并促进公共讨论。
“我希望,通过这场诉讼,法律界、国会以及公民社会能更清楚地认识到当前司法委任程序所涉及的宪法意义。”
他说,自己在申请中提出的问题仍具有深远意义,特别是关于《联邦宪法》第122B、125和132条文,首相的角色、最高元首的自由裁量权,以及三权分立原则。
“我恳请政府本着诚意,仔细研究这些问题,包括是否需要修改宪法,以使JAC的制度框架更符合宪政架构与价值。”
“随着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与上诉庭主席最近已根据宪法第122B条顺利任命,我也认为目前司法领导层不存在任何迫切的不利影响或不确定性。”
今年4月,谢阿米尔向吉隆坡高庭入禀司法审核申请,寻求宣判《司法任命委员会法令》违宪,尤其抵触了宪法第122B条文。
该条文明确规定了联邦法院、上诉庭、高庭法官的任命程序。
谢阿米尔说,法令允许首相及政府官员对司法任命的过程施加影响力,干扰了宪法所设下的程序,有损司法独立,亦不符合国际对独立司法机构的标准。
他要求法庭发出庭令,指示首相与政府必须依照正当的司法任命程序,使其不受司法委任委员会的干涉。
他也要求法庭颁布临时禁令,在案件审结以前,暂停所有援引《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进行的司法任命。
7月18日,马来西亚法庭首席主簿官办公室发文告宣布,国家元首按照《联邦宪法》第122B条第(1)条文的规定,聆听首相的建议,并与马来统治者会议协商后,御准高级法庭的法官任命。
其中,旺阿末法立(Wan Ahmad Farid Wan Salleh)破格从上诉庭法官擢升为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布巴卡再益(Abu Bakar Jais)出任上诉庭主席;哈查阿兹莎(Azizah Nawawi)则受委沙巴与砂拉越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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