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昨日裁定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的申请败诉,伊党表示尊重裁决,但坚持无论如何都必须立即执行王室旨令。
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Takiyuddin Hassan)今日发文告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国家元首在特赦与减刑事务上拥有绝对酌情权,并通过特赦局来行使这项权力。
因此,他也将此庭案形容为试图把这项权力置于司法与官僚体系的控制之下。
“伊党坚定认为,作为前国家元首直接决定一部分的特赦令附录,必须被接受、落实并立即依法执行,不应遭到司法机关或行政体系的任何质疑或反对,正如(首相)安华在2018年获得特赦时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