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昨日裁定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的申请败诉,伊党表示尊重裁决,但坚持无论如何都必须立即执行王室旨令。

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Takiyuddin Hassan)今日发文告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国家元首在特赦与减刑事务上拥有绝对酌情权,并通过特赦局来行使这项权力。

因此,他也将此庭案形容为试图把这项权力置于司法与官僚体系的控制之下。

“伊党坚定认为,作为前国家元首直接决定一部分的特赦令附录,必须被接受、落实并立即依法执行,不应遭到司法机关或行政体系的任何质疑或反对,正如(首相)安华在2018年获得特赦时一样。”

达基尤丁表示,伊党全力支持纳吉针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

法官陆意清(Alice Loke)在驳回纳吉(上图)的居家服刑申请时裁定,苏丹阿都拉发出的相关谕令无效。

这是由于旨令是在未遵循宪法规定的程序,即没咨询特赦局的情况下作出。

法治不容妥协

但另一方面,社青团提醒各方必须遵守法治精神。

社青团团长吴家良发文告表示,法律系学生学习到两件事,即“联邦宪法至上”及“法治”。

“然而现在,有些人不懂,有些人装不懂,有些人更故意不想懂。”

吴家良(上图)指出,政府不应理会无理的要求,而应专注于希盟支持者的诉求,即致力于改革让国家变得更好而非更糟。

“希盟无需因为某些人或组织,就牺牲我们的根本原则,因为这些人本质上从未认同过改革的方向。”

高庭法官陆意清昨天裁定,国家元首的特赦令附录无效,因为特赦局会议并没有相关讨论或裁决。

她补充,虽然特赦乃国家元首特权,但其行使仍不应在特赦局会议之外,也必须遵守《联邦宪法》第42条文的规范。

随后,纳吉律师沙菲宜表明将提出上诉。

在吉隆坡高庭驳回纳吉的司法审核之后,一些希盟领袖在社媒庆贺赞好。其中,行动党宣传秘书杨美盈在面子书写道,“这也是今年底值得庆贺的另一个理由。”

这触怒了不少的巫统领袖,甚至有者主张退出政府,以维护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