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45分更新

吉隆坡高庭裁定前首相纳吉败诉,裁定国家元首的特赦令附录无效,进而断了纳吉居家完成SRC案的剩余刑期的希望。

法官陆意清(Alice Loke)表示,特赦令附录并非有效指令。

她指出, 特赦局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61次会议,商议纳吉特赦事宜时,并没有讨论或裁决有关居家服刑的事情。

“它称为‘附加谕令’这一事实,正好印证了这一点。”

她进一步指出,《联邦宪法》第42条文规范了特赦权的行使和决策程序,但纳吉特赦令附录并没有依照其规定。

须在宪法框架下行使特权

陆意清表示,尽管赦免乃君主特权,但联邦宪法规定,这种权力必须在宪法框架内行使。

“特赦局会是宪制机构,在国家元首下决定前承担着提供建议的重要职能。”

“总检察长是政府的主要法律顾问,是特赦局的成员。特赦局必须考虑其意见。”

“综合所有这些要求,国家元首不应在特赦局会议之外做决定。”

“换句话说,国家元首不能脱离特赦局而自行决定。”

“鉴于这种情况,基于我的推论,附加指令并非行使宽赦特权的有效指令。”

“我认为,居家服刑指令无法执行,因为马来西亚并无此类法定机制。”

“答辩人既无权也无义务遵守或执行该命令。反之,申请人(纳吉)也无权获得职务履行令救济(relief of mandamus)。”

纳吉无需支付堂费

“有鉴于此,司法审核申请驳回。我谕令无需支付堂费。”

随着今天的裁决,纳吉必须在监狱完成他的剩余刑期。

法官退堂后,纳吉妻子罗斯玛一度含泪紧紧握住纳吉的手,不愿放开。

数百支持者到场声援

今早7点,数百名纳吉的忠实支持者便聚集在吉隆坡法院大楼范围内,声援纳吉。

他们高喊“为纳吉讨回公义”、“释放我的老板”(bebas bossku)和“斗争到底”(Lawan tetap lawan),表达对纳吉的支持。

据悉,这些支持者来自各个州属,包括半岛北部。

纳吉则在早上8点40分左右在监狱局人员的押送下抵达法庭。

此外,纳吉妻子罗斯玛和长子尼查也现身法庭。

纳吉的居家服刑申请始于2024年,他在4月1日入禀司法审核。在此之前,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于2月宣布特赦纳吉,将其SRC国际公司案的12年刑期减半,并将2亿1000万令吉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

在涉款4200万令吉的SRC案中,纳吉被判滥权、刑事失信及洗黑钱罪名全数成立,因而坐牢和罚款。SRC国际公司过去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

纳吉在司法审核申请中声称,特赦令还附有一份志期1月29日的附录,其中允许他以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余的刑期。

他要求法庭谕令政府等七造说明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特赦令附录存在与否,并要求政府让他以居家拘禁方式服完剩余的刑期。

不过,纳吉在吉隆坡高庭遇挫,法官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曾于2024年7月3日驳回准令申请。上诉庭随后在2025年1月6日推翻高庭裁决,而联邦法院则在8月13日维持上诉庭裁决,谕令吉隆坡高庭聆讯纳吉的司法审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