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今天发文告说,阿莎丽娜应该介入要求总检察长解释,为何在未通知受害者的情况下,将施暴者的控状减为较轻罪名。
“此事源于昨日《当今大马》的报道。罗惠雯是一名单亲妈妈,也是性侵案件幸存者,她已向总检察署寻求澄清,为何施暴者原本面对的强奸指控,会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改为较轻罪名。”
“该名施暴者最初是在八打灵再也地庭,依据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罪)被控并表示不认罪,随后却改为在第354条文(蓄意侮辱他人贞操的袭击罪)下认罪。控状的减轻,是在总检察署接纳被告所提交的陈情信后发生的,而被告最终仅缴付一万令吉罚款了事。”
林冠英说,截至目前,总检察长杜苏基仍未回应罗惠雯于1月9日所发出的信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