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今天开始审理,前首相慕尤丁涉及的建威计划贪污案。

该案定于今早9点30分,由法官诺鲁维娜(Noor Ruwena Md Nurdin)承审。

据报道,新任总检察署检控与上诉组第二副主任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证实,控方将传召30多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包括前投资、贸易及工业部长东姑扎夫鲁。

慕尤丁的辩护律师阿米尔韩沙(Amer Hamzah Arshad)近日向《当今大马》简短表示,身为土团党主席的慕尤丁已准备好面对审讯。

法庭是去年11月10日,为该案排定29天的审讯日期,计划在五个月内完成。

第二名被控的前首相

今年5月将满79岁的慕尤丁,是马来西亚第二位被控刑事罪名的前首相。

2023年3月,慕尤丁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 23(1) 条文下被控4项滥权罪,因涉嫌在担任首相期间,代表土团党向多家企业索取总值2亿3250万令吉的贿赂。这些公司包括Bukhary Equity、Nepturis、Mamfor及商人阿兹曼(Azman Yusoff)。

他被控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于布城首相署犯下上述罪行,相关资金被指与建威基金有关,这是时任政府的经济振兴措施之一。

除了滥权罪,慕尤丁还《在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 4(1)(b) 条文下面对3项洗黑钱罪控,涉及以土团党主席身份向Bukhary Equity收取总额达2亿令吉的非法资金,款项分别汇入土团党在AmBank与CIMB银行的账户。

控状指这些交易分别发生于2021年1月7日(AmBank安阁商场分行)、2021年2月至7月,以及2022年2月至7月(CIMB吉隆坡塔分行)。

滥权罪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以及相当于贿赂金额五倍或1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的罚款。

洗钱罪则可被判最高15年监禁,以及相当于涉及金额五倍或 500 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的罚款。

滥权罪撤销后又恢复

慕尤丁在2023年4月(被控约一个月后)曾申请撤销滥权指控。

目前已退休的法官莫哈末加米尔(Muhammad Jamil Hussin)在同年8月批准其申请,认为控状存在缺陷,因为控方未提供足够细节让慕尤丁准备辩护,因此撤销相关控状。

然而,上诉庭在2024年2月推翻该决定,恢复滥权指控,并驳回慕尤丁要求检讨的申请。

他随后在2025年8月向总检察署提交陈情书,寻求撤销所有控状。

但总检察署在两个月后驳回了该请求。

补选言论被控煽动罪

除了建威计划案,慕尤丁还因2024年8月的一项言论,面对一项煽动控罪。

他在能吉里州席补选期间表示,在上届大选后,尽管获得115名国会议员的支持,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却未召见他以宣誓出任首相。

慕尤丁随后被控以《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5000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最初,他是于2024年在话望生地庭面控,但由于涉及复杂法律问题(包括相关条文是否符合宪法),案件后来转移至吉隆坡高庭审理。

慕尤丁一度挑战《煽动法令》部分条文的合宪性,包括第3(3) 条文。他认为该条文构成不合理限制,并与联邦宪法第 10(1)(a) 条文(言论自由)冲突。

第3(3) 条文规定,只要言论或行为被认定具有“煽动倾向”,被告的主观意图并不重要。

今年2月9日,联邦法院拒绝审理慕尤丁在申请中提出的法律问题,并将案件发还高庭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