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今天批准前首相慕尤丁的申请,谕令将针对他的7项滥权和收受非法活动收益控罪,从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

法官加米尔择定于7月14日进行案件管理。

加米尔今日是在听取申请人慕尤丁的律师郑宝德,以及检方代表旺沙哈鲁丁的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我已考量双方的陈词,并裁定申请人(慕尤丁)已达到刑事程序法典第417(1)(b)条文规定的移交高庭审理的门槛。(源自控状的)3个法律问题均为极其棘手的法律问题。”

“尽管我完全相信地庭法官拥有处理此案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但这3个问题更适合由高庭裁定。”

检方将入禀上诉

较早前,郑宝德陈词时说,移交申请已达到门槛,且确实有理由要求法庭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附表第12条文行使额外权力。

“申请人的支持宣誓书,以及几个极其棘手的关键法律问题可能会在这些刑事审讯中出现,为了维护正义,这些案件应移交高庭审理。”

而旺沙哈鲁丁则表明,该名地庭法官在法庭任职逾13年,并在公共服务领域拥有近30年的经验,检方毫不怀疑该名法官具有审理任何受理法律问题的能力,包括慕尤丁所提出的。

与旺努依曼(Wan Nur Iman Wan Ahmad Afzal)共同负责此案的旺沙哈鲁丁指出,申请人是前首相的事实,并不赋予他选择哪个法庭审理其案件的特权。

慕尤丁被控在任首相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建威计划,收受来自3家公司,即Bukhary Equity公司、Nepturis公司和Mamfor公司,以及商人阿兹曼(Azman Yusoff)的贿赂,共计2亿3250令吉。

他被控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在首相署首相办公厅犯下上述罪行。

这名巴莪区国会议员还面临3项控罪,即从Bukhary Equity收受共计2亿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并分别存入土团党在大马银行和联昌国际银行的账户。

旺沙哈鲁丁稍后在庭外告诉记者,控方将就今天的判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