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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局:林甘忘记本身手机号码<br>皇委会指示向电话公司索取记录

傍晚7点半更新

反贪局特别行动组负责人蔡丽珠表示,由于司法丑闻影片主角林甘(右图)宣称忘了所使用的预付手机号码,因此难以确定与他通电话的对象,究竟是不是前大法官阿末法鲁斯。

“林甘影片”皇家调查委员会听证会今日进入第三天,曾亲自前往林甘住家考察的蔡丽珠继续供证。她指林甘在去年接受盘问时指称,他当时使用的手机大多属于预付服务,并以“忘记”为由,无法告知本身在2001年至2002年间,所使用的手机号码。

大马政府截至2006年杪,才规定所有预付手机服务用户必须注册。

蔡丽珠也透露,反贪污局在去年针对“林甘影片”展开调查时,仍不知晓影片摄录的日期,因此把调查范围锁定在2001年至2002年之间。

出现在“林甘影片”中的商人罗美桦,在昨日供证时除了确认影片对话内容之外,也透露有关手机通话是在2001年12月20日于林甘住家内进行,由其长子罗国本所摄录。

索查法鲁斯办公室住家电话

不过,蔡丽珠指出,由于阿末法鲁斯从2000年开始使用013(天地通)的手机号码,因此反贪污局已经向天地通电讯公司,索取阿末法鲁斯从2001年至2002年的通话记录,以及其住家的固定电话通话记录,但是目前尚未接获。

随着罗美桦透露通话日期是2001年12月20日,皇委会指示蔡丽珠缩小调查范围,只需向电讯公司索取阿末法鲁斯在2001年12月期间,其手机、住家与办公室的通话记录。

但是

,就算获得阿末法鲁斯的通话记录, 蔡丽珠表示,反贪污局也必须知道林甘的手机号码,才能做对比。

黄朱强与迪鲁案不属调查范围

此外,蔡丽珠在接受律师公会代表兰吉星(Rangit Singh)的盘问时表示,影片所提及的“黄朱强选举上诉案”,并不在反贪污局的调查范围内。但是她答应回去阅读律师公会所准备的文件,包括上述选举案件的文件,以确认影片内的谈话内容是否属实后,再继续供证。

林甘在影片中告诉 阿末法鲁斯 ,“你曾经受到那么多苦,你曾经做过那么多事情。为了大选、黄朱强和所有事情”。

阿末法鲁斯于1995年担任高庭法官期间,聆审武吉免登国会议席选举上诉案。他宣判该区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黄朱强失去议员资格,而落选的马华候选人李崇孟却自动成为该区国会议员,无需举行补选。

目前代表林甘胞弟迪鲁纳马的黄朱强也盘问蔡丽珠说,反贪污局是否曾调查迪鲁纳马在1998年指林甘涉嫌贿赂法官的两份投报,以确认林甘与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尤索夫晋的“密切关系”,蔡丽珠却说那不在该局的调查范围内。

当黄朱强欲进一步盘问蔡丽珠上述两份报告是否重要时,却遭到委员马哈迪夫的斥责,要求他停止骚扰证人。马哈迪夫说,若黄朱强认为反贪污局忽略了重要的调查重点,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向皇委会提出。

不过,马哈迪夫接受黄朱强的另一项建议,并指示蔡丽珠向另一家电讯公司Mutiara Telecommunication有限公司查询林甘和阿末法鲁斯的通话记录。黄朱强指出,这家公司在2001年时是由陈志远所拥有。

林甘将亲自回答是否影片主角

另一方面,林甘的代表律师达亚兰(R Thayalan)今日向皇委会表示,林甘将亲自出席听证会以答复本身究竟是不是影片中的主角。

马哈迪夫与另一名委员沈立强昨日先后向达亚兰追问,林甘是否承认本身就是影片主角,以及是否曾经说过影片的对白。尽管再三追问,达亚兰却一直重复,林甘曾向他表示“他(影片主角)看起来似我,声音也象我”。

达亚兰表示,林甘拒绝让代表律师在听证会上作出任何陈词。

只接纳法鲁斯服务记录当证据

此外,副检察司阿兹米(Azmi Ariffin)在下午的听证会中,也向皇委会提呈4名曾在“林甘影片”中被点名的法官的服务纪录,其中包括阿末法鲁斯,并传召前联邦法院人事部助理总监布斯巴(Pushpa Al Bakri Devadason)确认。

不过,皇委会最终只接纳阿末法鲁斯的服务纪录作为证据,并以“无关紧要”为由拒绝接纳其他法官的服务纪录。

阿兹米也传召反贪污局助理执法官摩斯(Moses Lawrence),叙述他获取林甘语音样本和其他22份语音样本,来进行语音辨认的过程。电脑分析员已在昨日的听证会中,证实 影片主角 的声音属于林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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