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表示,由于“企业黑帮”的指控多涉及刑事行为,而非证券法律范畴,他们无法介入采取行动。

财经媒体《The Edge》引述该委员会主席莫哈末法益斯(Mohammad Faiz Azmi)指出,媒体报道的大多数问题,实际上涉及恐吓与勒索等刑事罪行,而非违反证券法规。

“证券委员会不监管刑事恐吓与勒索。我也不监管谋杀或误杀。”

“你为什么会认为这是我的职责?我的职责是证券法律。”

他是在发布2025年的年报后,如此回应记者。

遵守收购规则就不违法

法益斯补充说,收购企业或股份交易即使引发公众关注,但只要遵守现有的收购规则就不违法。

“民众可以自由买卖股份,只要遵守我们的收购规则,想要收购一家公司并非犯罪。”

不过,他指出,若相关行为涉及骚扰或胁迫,则应由执法机构处理。

“当涉及恐吓与骚扰时,这些事项应由警方调查,因为他们拥有更广泛的权力和更严厉的惩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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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证券法立案门槛极高

法益斯强调,证券委员会采取的任何执法行动,都须建立在证据和正当程序基础上,非基于猜测或媒体报道。

他更指出,在证券法下立案的门槛极高。

“我们必须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证明罪行成立。这意味着需要收集证据、向证人问话、分析数据和确立案件,而这需要时间。”

“我不会基于谣言提控。”

“也不会仅凭投诉就提控,我只会根据调查结果采取行动。”

重申无法评调查中案件

法益斯也重申,由于现行法律的限制,他无法评论进行中的调查,以维护调查公正性与无罪推定原则。

“如果我现在对某家公司发表评论,这些言论将被报道并永久留存,可能对其运作造成不公平影响。”

他指出,有些公司事后甚至需要取得“清白证明信”,以恢复其信誉。

此外,法益斯表示,证券委员会正通过提升检控成功率、加强科技应用,以及与国家银行和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等机构更紧密合作,以强化执法能力。

“我们非常认真看待自身的监管职责,但你们应根据我们的行动,而不仅仅是言辞来评断我们。”

有关“企业黑帮”的指控,源自《彭博社》题为“谁在监督马来西亚反贪机构?”的报道。报道对一些收购马来西亚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行为提出质疑,并指这些行动疑似与反贪会高层勾结。

报道声称,一些企业高管与股东在恐吓压力下,被迫辞职或以大幅折价出售股份给一批拥有密切关系的商人。

对此,反贪会及其主席阿占巴基已否认相关指控。

法益斯在3月受询及“企业黑帮”的课题时曾强调,自己依法不得披露任何调查资讯,更反问记者“你们要我坐牢吗?”

但隔天,政府发言人法米在记者会上透露,内阁已指示警方、证券委员会、反贪会、税收局等执法机构就此事展开全面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