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向法庭申请暂缓执行令,以暂缓向SRC国际公司支付高庭裁定的13亿美元赔偿,但SRC公司表达反对,强调纳吉并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马新社》报道,SRC律师加纳纳登(P. Gananathan)向吉隆坡高庭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纳吉的个人地位或身分,而动摇法庭裁决。
他进一步表示,纳吉虽然坚称,判决执行会损害其作为公共人物的声誉与诚信,但此种论点全然无关痛痒。
加纳纳登强调,纳吉身为显要人物,并无特权要求延缓执行,其所面对的后果与一般判定债务人无异,不得将判决的一般影响视为“特殊情况”。
他进一步指出,尽管SRC获赔的金额巨大,但这本身不足以构成法庭干预的理由,亦不能据此宣称不延缓执行会导致上诉毫无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