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政府须为太子园水灾负责后,同心党领袖聂纳兹米表示,高庭裁决凸显国家急需气候变迁法案与国家适应政策,吁各政府部门严阵以待。

聂纳兹米也是前环境部长。他引述法庭裁决表示,气候变迁的影响与极端气候不能随意视作超乎政府掌控的自然现象。

法庭日前裁定沙亚南太子园(Taman Sri Muda)的50名居民胜诉,驳回答辩方提出的“上苍所为”(Act of God)抗辩,裁定联邦和州政府等数个公共机构须为2021年12月造成严重破坏的大水灾负责。

聂纳兹米今天发表文告指出,上述判决也强调适应气候变迁需由联邦、州以及市议会共同担责。

“各层级政府部门皆需在未来针对该议题给予更高度的关注。对马来西亚而言,通过并落实国家气候变迁法案与国家适应计划(MyNAP)十分迫切。”

“不该再有任何延误,尤其是针对上述法案,因其早在去年就备妥提呈国会。”

各部皆需严正以待

聂纳兹米指出,在衡量长期风险时,气候变迁的适应计划需嵌入各个政府部门。

他表示,该计划不仅需考量各种风险,更涵盖强化升级基建、土地规划、紧急应急措施以及降低极端气候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当各州选与全国大选临近之时,人民需准备好就该挑战质问政党与候选人相关的应对政策与计划。”

“若任何政党或联盟无视该挑战或无法防备一二,就不能称自己能良好执政。”

他指出,面对气候变迁时国际协作固然重要,但国家个别的适应与缓和计划才是核心作用。

聂纳兹米就此认为,首相在马来西亚日发表的演讲中应重点分享国家对气候变迁所作出广泛有效的措施。

上个月副环境部长赛依布拉欣(Syed Ibrahim Syed Noh)表示,该部将在年末国会期间提呈气候变迁法案,若获通过将于明年落实相关政策。

9月29日,高庭裁定沙亚南太子园(Taman Sri Muda)的50名居民胜诉,而联邦和州政府等数个公共机构须为2021年12月造成严重破坏的大水灾负责。

法庭指出,异常严重的降雨本身不足以免除公共机构的法律责任,驳回答辩方提出的“上苍所为”(Act of God)抗辩。

法庭也认为,居民所证明的运作失误,意味着答辩方不能完全以严重降雨作为抗辩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