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至2026年7月间,全国各高庭与下级法庭共计19宗刑事案,其中涉及12位政治人物,均获判“释放不等同无罪”(DNAA)。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昨天在国会下议院通过书面答复行动党拉比斯国会议员彭学良时指出,联邦法院首席司法人事登记处翻查上述期间的法庭刑事档案,得出上述数据。

不过,书面回复并未应彭学良的请求,列出涉案者姓名与涉嫌罪名。

彭学良在提问中要求首相列明,获判DNAA的政治人物与要员人数、具体名单、案件总数及所涉罪名。

谈及DNAA之法律效力,阿莎丽娜解释,此举并不等同宣告无罪。

“刑事案不像民事案设有时效限制,获判DNAA的人,若控方日后依据案情事实、证据及新进展另作考量,仍可就同一罪名重新提控。”

至于个案详情,阿莎丽娜则建议直接向总检察署查询,该机构负责保管与公诉相关的记录和信息。

政治人物获判DNAA一事,此前曾屡掀波澜,其中最受关注的是2023年9月莎亚南高庭就健思基金案,针对阿末扎希所涉贪污、失信及洗钱等47项控罪,判定DNAA。

阿末扎希也是副首相。2022年1月吉隆坡高庭裁定扎希表罪成立,必须为全部47项罪名出庭自辩。

尽管在野党与各方质疑此举是否合宜,当时的政府与总检察署坚称,该裁定独立作出。

2020年5月,针对一马公司资金的5项洗钱控罪,地庭曾裁定前首相纳吉继子里扎阿兹“释放不等同无罪”,前提是他同意归还价值约1亿700万美元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