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迪拉担心前夫潜逃而报警
律师提醒逮捕不代表将坐牢
在全国总警长卡立表示将遵从联邦法院指示,对印裔妇女英迪拉的前夫帕玛纳登发出逮捕令后,英迪拉因担心前夫潜逃至泰国而报警。
英迪拉(M Indira Ghandi)今早到怡保警区总部报案,指柏玛纳登(K Patmanathan,现已改名为莫哈末立都安Mohd Ridzuan Abdullah)的最后住址是哥打巴鲁,且之前常常到泰国。
“我报警是因为(担心)我的前夫会出国。”
“她在那里有很多朋友,有时候甚至在那里待上很长的一段时间。”
她告诉《当今大马》,担心前夫会就此潜逃到泰国,因此希望当局能够阻止他这么做。
英迪拉表示,她最后一次和帕玛纳登联系是今年4月8日,而她的前夫自2009年以来就没有更换手机号码。
“我希望警方可以用这个号码追踪他。”
逮捕不代表将坐牢
另一方面,虽然法庭指示警方祭出逮捕令,但律师提醒,这并不代表柏玛纳登将坐牢太久。
马来西亚伊斯兰律师协会主席慕沙阿旺(Musa Awang,见图)告诉《当今大马》,逮捕令并不代表柏玛纳登会立刻入狱。
“逮捕令只是要他(柏玛纳登)出庭,他需要提供理由为何不服从庭令。”
“他可以提出理由,告知为什么认为女儿跟着前妻生活并不合适。”
9岁女孩能自行决定
慕沙说,若柏玛纳登能提供具体原因,他甚至不会被惩罚。他也援引霹雳州伊斯兰家庭法,指女孩在9岁时就能选择要和哪位家长一起生活。
但他们的幼女柏珊娜(Prasana Diksa)因为只有8岁,所以仍未被法庭要求做出选择。
“或许在她满9岁时,她可以决定要和父亲或母亲生活。”
“虽然如此,这也得看她选择的家长,能否确保她的福利。如果法庭认为她选择的家长不能照顾她,也可能不把抚养权判给那位家长。”
“但我认为,应该要让小孩自己做决定。”
不代表已被判罪
而另一名律师阿南(Anand Suppiah)也附和慕沙的说法,即逮捕令并不代表会将柏玛纳登关进监牢太久。
他说,逮捕并不是惩罚,只是把柏玛纳登带到庭上让法官聆审,解释为何拒绝理会高庭庭令,不愿交出幼女。
“逮捕令只是带他上庭,并无其他。确切的刑罚将会在他上庭后,才下判。”
“他到时需要解释,为何拒绝服从庭令,而他可能需要道歉。或许,最多只是被从轻量刑,或甚至罚款了事。”
联邦法院四司昨日允许英迪拉上诉争子案,并严词抨击帕玛纳登违逆庭令,藐视法庭,因此指示全国总警长卡立拘押帕玛纳登。
而卡立也表示,他们将对英迪拉前夫帕玛纳登发出逮捕令。
2009年改信伊斯兰
柏玛纳登是于2009年改信伊斯兰教后,擅自替3个孩子改信,之后更抱走幼女柏珊娜。
另2名孩子分别是18岁长女和16岁儿子,他们跟随母亲英迪拉生活。
英迪拉随后入禀民事法庭,争取三名孩子的抚养权,而虽然高庭已发出庭令,但柏玛纳登抗命,拒把幼女交出,高庭较后向警方发出拘押令和取回令,谕令全国总警长逮捕帕玛纳登,并将幼女归还母亲。
不过,总警长基于怡保伊斯兰法庭之前已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帕玛纳登,所以阐明警方保持中立,不执行高庭二庭令,只会监视孩子状况。而高庭因此另发执行令(mandamus order),要求警方执行庭令。
惟上诉庭去年以二对一票,以民事法庭无权审理改教案为由推翻高庭裁决,以致英迪拉申请把案件上诉至联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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