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难阻伊刑事法私人法案
针对日前民政党主席马袖强说一旦国会通过伊斯兰刑事法私人法案将会产生骨牌效应,他和民政党将会竭尽所能去阻止伊斯兰刑事法在我国落实一事,“大马反对伊斯兰党伊斯兰国讲解运动”主席周贻德指出国会难阻伊刑事法私人法案通过,阻伊刑事法在大马落实应用大马宪法第八条款。
周贻德说伊党伊刑事法私人法案只需国会简单多数票就可通过,因伊党伊刑事法私人法案是要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而非宪法。周贻德指出现今国会下议院共有222位议员,其中的135位是穆斯林议员,87位非穆斯林议员。所以,伊党只要得到多数朝野穆斯林国会议员支持就可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周贻德说日前吉兰丹州表决落实伊刑事法时,也是得到多数朝野穆斯林州议员支持下通过。所以,周贻德认为若国会表决通过伊党伊刑事法私人法案时,同样的,也是会得到多数朝野穆斯林国会议员支持下通过,国会难阻伊刑事法私人法案。
周贻德表示阻丹州政府推行伊刑事法应用宪法第八条款,他解释丹州政府若推行对穆斯林落实伊斯兰刑事法,会被视为不合法及违反联邦宪法75条文。 “根据联邦宪法75条文阐明,州属的法律若不符合联邦宪法时,便自动失效, 因根据联邦宪法第八条款声明,全民服从同一套法律,享有平等待遇;因此,若伊斯兰教刑事法只实施于穆斯林,非穆斯林不受影响的话,那全民就不是服从同一套法律, 那就抵触联邦宪法第八条款。
针对马袖强说若国会通过和落实伊刑事法,这代表是他的失败,他将会辞去官职以示负责一事,周贻德表示若我国落实伊刑事法,那肯定是在朝野穆斯林国会议员支持下通过,那朝野非穆斯林国会议员都需负责。无论如何, 他认为就算那时朝野非穆斯林国会议员辞去官职己无济于事。所以,现今朝野非穆斯林国会议员及学者都应合作阻止伊党在丹州落实伊刑事法才是当务之急。周贻德表示他愿与民政党,、马华、砂人联党及行动党合作阻止伊党在丹州落实伊刑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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