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民主行动党妇女组主席兼双溪槟榔州议员林秀琴针对民政党槟州妇女组在4月4日的声明做出澄清,以正视听。

2013年4月13日大选前所推介民联宣选宣言1.4項为“Melarang ahli keluarga wakil rakyat daripada urusniaga dengan Kerajaan" 意即禁止州人民代议士的家人与槟州政府做生意。

有关2015年11月由巫统议员法立所做出的州议会提问,州政府的回答不完整,应一併参考2013年宣言来解读才正確。

林秀琴指槟州民政党妇女组解读为禁止代议士家人从商,那是不正確的。代议士的伴侣,孩子,父母被禁止私人从商的话,那是极度苛刻,脱离现实的要求。

林秀琴指槟州民政党妇女组硬套罪名在首长夫人周玉清身上。首長夫人从事律师專业多年,未与槟州政府有任何生意来往。首长置产是通过私人银行贷款,豈可扭曲成与槟州政府生意来往?如果槟州民政党妇女组解读代议士夫人不可从商,不可有專业,只可做家庭主妇,那是非常落伍的思维,与世界新女性潮流背道而驰。

2013年民联宣选宣言里禁止州人民代议士的家人与槟州政府做生意包括申请州政府土地,参与招标工程等利益冲突。这是过去前任槟州政府及联邦政府50年来都做不到,也不敢颁佈的政策。

这是民联政府自2008年以来所推行的一系列廉政之一,其他廉正政绩为:

1) 执政党议员不得申请政府地,

2) 吹哨子制度,揭发涉贪官员者可获1万令吉奖励金,

3) 制定资讯自由法令,

4) 倡设言论广场,主张允许和平集会,

5) 力争恢复地方政府选举,

6) 槟城首个州属执行公开招标予工程和采购,革除中间人的贪污空间,

7) 首个州属落实执政党议员公开财产予民检视,

8) 唯一一个州政府获国际透明组织公开赞扬,

9) 减低州债务,从6亿3000万令吉减至6千936万令吉,为全马13州最低债务的州属,每个财政年度都记录盈余,以及

10) 公开让民众参与州政府大型计划, 比如交通大蓝图,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