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与邪恶两极之间:读韦伯的省思
【零思掠影】
这几年在台,相较于大学时期,颇为关注各种政治大事的舆论环境。从启端的香港反送中运动,至最近的佩洛西访台引发的诸多争议的观察中,不无发现纵然有诸多价值系统的冲突、碰撞,追根究底是由“正”“邪”二元对立概念,组成划界与认同的光谱。
单就香港反送中运动来看,“蓝”“黄”,“中国人”“香港人”的划界承载极度本质化的道德义务及“正义之名”的价值判断。(这一看法亦受到《香港反送中左翼败北的系谱:翻译、转型与边界》(台北:唐山出版,2022)的启发。)可是,行动者划界,甚而是正邪价值的判断,是否能一再省思所处立场的文化意义,避免陷入“绝对化”的囹圄呢?
【零思掠影】
这几年在台,相较于大学时期,颇为关注各种政治大事的舆论环境。从启端的香港反送中运动,至最近的佩洛西访台引发的诸多争议的观察中,不无发现纵然有诸多价值系统的冲突、碰撞,追根究底是由“正”“邪”二元对立概念,组成划界与认同的光谱。
单就香港反送中运动来看,“蓝”“黄”,“中国人”“香港人”的划界承载极度本质化的道德义务及“正义之名”的价值判断。(这一看法亦受到《香港反送中左翼败北的系谱:翻译、转型与边界》(台北:唐山出版,2022)的启发。)可是,行动者划界,甚而是正邪价值的判断,是否能一再省思所处立场的文化意义,避免陷入“绝对化”的囹圄呢?

敌我划界的“正义”
不管是否经由独立思考,抑或随众地基于群体认同的需求,个人选择了相应的阵营,自然而然地会认为自己是站在“正义”的那方。这样的现象并不奇怪,正常人决然不会基于“邪恶之名”,而充满为之献身的道德义务(或许可如同Joker冲撞体制的邪魅,亦值得引人追随?)。关键在于,这种划界实践与信念认同,有愈来愈激进化的倾向,形成相互对立,水火不容,丝毫没有任何交流空间。
一旦人认定某一实践立场,似乎只能导向彻底否定对立面的局势。吊诡的是,双方都基本认同自身所处的立场无疑代表“正义”,甚至都可能认为所采取的行事、想法,是付诸于某种充满意义的“价值”,嘲笑、讽刺、谴责“邪恶”的对立面是极度疯狂、非理性且不道德的(或者什么不爱国、不人权、不进步云云)。
然而,当面对同样的问题或局势,又会采取类似的行动,而这一行动是与其所信仰的“价值”有所冲突的。许多人浑然不觉,实际上换了个实践的立场,都会采取与眼中的“邪恶”近似的行为。那么到底其所认同的“正义”,又否正如其所信奉的那般,是充满道德上的优越感呢?

比较有深刻体会的,是俄乌战争的观察。中华胶一边高喊世界和平,一边以戏谑、嘲讽的态度,甚而用“收留乌克兰美女”的下流言论,图文并茂式地调侃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乌克兰人。群众疯狂言论,理所当然地受到许多从“生命”为出发点的强烈谴责。
同一场域,高喊声援和平,一边同样以戏谑、嘲讽的态度,图文并茂调侃在乌或有生命威胁的中国人——认为乌克兰人民有枪可能射杀他们,只能伪装成日本人。
此时此刻,毋言有什么对于生命的敬重,战争残酷的反思,不啻成为棒打邪恶落水狗的群众狂欢,正义使者高举“生命”“和平”的正义之名,却对于无辜受到国内言论牵连的在乌中国人,毫无同情之心,这是否反映决定他们价值判断的关键点,其实不在于“和平”、“生命可贵”等价值,而是“反中”呢?
实际上,政治立场正义与否,远比同情受到战火波及,同样境况的“人”——不对,在他们的世界里,“中国人”似乎不在考虑范围内。

同样的事例,面对安倍晋三遭枪杀的网民反应中,更为露骨。中国人对于安倍逝世的消息各种无人性、同理心的狂欢,在此应无需多作说明。然而,同样谴责的声音中,亦有诅咒中国领导人习近平逝世的声音,认为假若是习主席遭遇相同的下场,他才会庆祝。毋言发表这类言论者,可能前脚才以“不应不尊重逝者”的理由,谴责那些在新闻底下嚷嚷“安倍死得好”的网民。
归根究底,倘若这类人是基于“庆祝恶人死亡”为出发点,发表相应的言论,那么反对者们同样以他们眼中的“恶人”逝世,作为反击的根由,这二者究竟有何区别?不都是基于政治立场,而忽视“逝者已矣”尊敬生命的价值?那是否某一立场就可有因“正确”而获得道德优越感?
总的来说,驱动他们实践类似行为的,远远不是什么价值,而更主要的是政治立场的捍卫,或是己见所认为对邪恶的制裁罢了。
二元思维的价值观
很长一段时间,我对于这类现象很是苦恼,尤其站在所谓“世界人”的角度,不知该如何为各种毫无多元关怀的极端本位认同,给予相应切合的解释(如果能有解方,则更佳,但至今寻觅无果,只能一再反躬自省)。
总认为非理性的“信仰”纵然少有苟同之处,不过此等献身的终极意义,理应是值得尊敬的。可是现今社会往往也不在是遵守“信仰”与否,更多在于立场先行式的敌我划界,以致一种黑白分明,正邪独立的二元式思维主宰著整个社会舆论,毋论是否能够进行首尾一贯的价值讨论。
就网络观察而言,激进的极端化并无遏制的现象,从各种嘲弄、出征,造神运动等等,总觉得这类敌我分明的对立现象不仅止于现实生活的政治立场,甚至蔓延至整体的生活方式。
信者时时刻刻都必须遵循著“取这个神来服侍”(韦伯语)的诫命,却总以神之名来合理化自身与对立面几乎同质的行为。只要把对立面的都看作是非“人”的他者,那么自身的正义毫无疑问就能得以彰显,但对于到底作为“正义”符号的各种神祇,需要有哪些价值内涵,往往是作为一种“手段”,而非“目的”。
跳脱个人好恶,层层剖析来看,不脱于政治立场的划界。许多时候,往往所见之“事实”,乃是从个人主观价值判断所映射出去的。无论上下左右,皆认为所视即为“正确”,以己所谓理,强断行之,理所当然地“以理杀人”。大至国家兴亡、左右意识形态互搏,小至偶像崇拜的主观喜好,不难发现如此不先正视事实,认为自身所信仰的才是无上价值的现象。
有太多案例表明,驱动著许多人实践的动机,并非什么民主、自由或是中国特色的口号,而是非常显著的政治立场。是故会有自言反对党国,信奉民主、自由者,却认为属意政党应该全面接管政坛;或是面对外来媒体的梗图嘲讽,展现如同他们所批评的敌人那般高昂愤慨的抵制——他们所不齿的极端民族主义形象。
更甚的是,有好一些人只不过是利益所趋,而选择相应的立场。此等情况则使得混乱的局势,变得更为恶劣。无需花任何心思去捍卫、辩护些什么,则颇似无根的浮萍,远远谈不上可自我澄清任何有意义的价值。
读韦伯的启发
或许行动者应当对于什么才是自身所处的终极立场,同时思考对立面会不会也是如此,而非断然以非黑即白,非我即敌的态度,做正邪二元的价值判断。我们活在“诸神之争”的世界,也只活在驱逐万恶撒旦,光耀“唯一必然之神”的魔咒当中——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对于现代生活的洞见,具有另样的生命力。
我重读韦伯的过程中,似乎觉察到现代人如何在各种竞争或冲突的生活世界当中,安顿己身而不陷入群众疯狂的清明。既然我们每个人都一定程度是生活在特定文化规范的“文化人”,所采取的立场背后,必定蕴含了“价值”,都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那么是否每一个立场的道德意义都是“相对”的呢?
本篇无意为任何立场作孰是孰非的价值判断,仅有感许多时候正邪对立的立场之间,彼此所依正义之名衍生的道德优越感,容易混淆事实及价值二端,而蒙蔽于某种政治好恶或意识形态的迷网之中。
对于很多人而言,所谓之“中立”只不过是一种近似“假道学”的置身之外,虽然言明不表态、不选边,却可能忽视权力位阶、历史恩怨等关系,无形之中助纣为虐。中间派无论是否清醒、理性,免不了就必须应对左右两方的夹击,而双方皆不讨好,某种程度上当不成和事老,还落得个“乞人憎”的下场。
下文想藉由韦伯学说的省思,将要作出如是表明:价值判断的“中立”并不是不表态,而是个人澄清价值观的预设、前提及限定,并且对于自身的价值选择及判断,皆有清醒的自觉。如此面对任何挑战及责难,才能全面承担选择之果,并且能真诚且全心贯彻自身的终极立场及意义,宣告:“我再无旁顾;这就是我的立场。”(页237)
马克斯·韦伯的大名与成就,无需赘言。他的〈学术作为一种志业〉及〈政治作为一种志业〉更几乎是必读名篇(翻译及引文皆自钱永祥编译《学术与政治:韦伯选集(I)》),著重处理现代人如何基于“价值中立”(亦有翻译为“价值自由”或是“免于价值判断的自由”)与“责任伦理”,讨论除魅后的世界,学术与政治有何“意义”,以及应如何献身于“志业”的问题。
此处主要是借鉴韦伯一些真知灼见,进而讨论价值多元的时代里,该何以清明自处的基本条件。

“价值中立”的现代处世意义
韦伯讨论“价值中立”,主要表示学者或教师在从事工作时,必须免于个人主观立场及价值倾向的主观判断,保持“客观”的自律态度和学术底线。乍看之下似乎颇有价值冷漠的“中立性”:从事学术工作就不应该涉及任何价值判断,只能限定于事实因果关系的探讨,追求“纯粹”的学术。
不过,韦伯的用心之处并不在于“为学术而学术”,而是决定献身某“志业”的每个人,必须满怀信念及热情,去承担相应选择的责任,并遵守“价值中立”的前提:主观好恶之外,对于学术——揭示事实之因果关系——的场域,必须依照专业原则来从事志业,以获得自我的清明及认识事态之间的相互关联(页162)。
换句话说,既然每个现代人都是身处在除魅世界的“文化人”,一切“终极而至最崇高的价值”,或者对于个体而言,赋予生命以认为“有意义”的部分,都免不了有特定的终极立场。
那么关键在于,不是我们到底能否用超脱的态度来审视诸多价值及立场,而是个人能寻觅并坚持自身的终极立场及价值,并以前述“自我的清明”(态度)及“认识事态之间的相互关联”(责任),去追求“那掌握了他的生命之弦的魔神”(页67)。
白话而言,即以切实且自制的态度,面对自身之选择,澄清“为什么”选择如此立场,而非如彼立场。除了相关职业的底线,更重要的在于,忠实地正视自我终极立场与的任何基于信念付诸实践的前提,在踏入诸神之间永恒斗争的战场之前(显然价值多元的世界,不会有任何“唯一”以及“全能”的神),人应当所持的清明——正如哲学的原意——“瞭解你自己”,于各种相互冲突、斗争的价值之中,澄清自我的价值选择及终极立场,交代判断的最终核心。
假若存在内在矛盾,或是逻辑上难以有一致性,所持的判断依据与实践之间肯定存在难以自圆其说的部分,应当一再对自身行动自省:何以会顺从“召唤”呢?那应当是基于某些终极价值,以理性调节热情,追求自己的目标,而不只是盲目随众或主观好恶的群众疯狂。
我想,能用更为简单的话概括当中的含糊之处:理解自我和他人立场的文化脉络及因果关系以后,再面对各种批判及挑战面前,坚守及阐明自己所认定的价值观或立场的终极意义。
然而,往往现实情况是变成单纯、满怀热情的“正义”及“邪恶”两端选边站的,当中“之间”的冷静客观审视及论辩,不是不复存在,则是对于双方陶醉于认同之自我满足而言,实乃无关键要的。人们自身成为价值之最终仲裁者,深陷钱永祥所言“纵欲”(价值率性)与“虚无”(价值麻木)的绝对化,都只不过是自鸣正义或规避选择的责任。
诚实地承认自身立场或对立面的某些“事实”(其一最明显的,民族主义。许多人嗤之以鼻,甚至用为攻击敌人的绝佳武器,却又无法认清自身其实也是站在某种立场的民族主义,作相应的判断,以致只是在单调、排他的敌我、华夷、东西之争自以为“清醒”而已),承认必须在这个条件下自处,并作出相应的选择,无碍此为“信仰”之真;总比以某某之名行相反之事,来得平实。
诚如韦伯所言:“如果一个人缺乏勇气去澄清自己的终极立场,转而用软弱的相对主义论调,减轻这个义务,那就是规避智性诚实这个平实的职责”。(页167)如此道理,何止于“学术”(科学)呢?个人根据自己对生命所抱持的终极立场,以及对所信奉之神负责,无疑是“责任伦理”的精髓所在。
〈政治作为一种志业〉所列出的从政三性质:热情、责任感激判断力,不啻正是避免个人陷入某种“没有结果的亢奋”(与“纵欲”的形容相当)之中,保持坚毅的自我克制,“政治‘人格’的‘强韧’(页221),首要便在于拥有这些性质”,以避免挪目的(信念)为手段(工具)。另一个情况是,许多目的无法圣洁化手段(这也是韦伯对于“革命”的批评),那么对于为完成远大目的所导致的后果,有多少人愿意承担其责,而非一意孤行地陶醉在对他人(尤其对立面)的肆意批评及谴责?
避免成为自己所讨厌的“怪物”
“与怪物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怪物。当你远远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的名言常常用作解释上述的诸多情况。然而,对于到底该怎么避免“成为怪物”,似乎过于空泛。
毕竟许多时候,人是不会认为自己行“恶”,或是以“正义”之名能够圣洁许多恶端,例如动辄国家大义而断亲,听到粗话便认为没文化之类的,总在于“观念正确”则行为具有道德意义的单线性行动意义。
据此,不当以任何道德涵义或标准去判断该不该成为“怪物”,反过来而言,如果一个人真的经过冷静的深思,决心要成为“怪物”才能战斗,守护对自己而言的重要事物,并能够正视成为“怪物”的种种后果,此等坚毅承担,应当值得尊敬。“这个教训,其实是平实而单纯的”(页167),韦伯如是道。
我总以为,恰是承认服侍的神并非“唯一”,才造成尔今极端分裂的局面。或许,百年前韦伯见解的现代意义,于生活层面而言,正是指出这个平实的道理:“如果有人企图在没有新的、真正的先知的情况下,谋划宗教上的新的力量,那么,会出现的是将是一种在心灵意义上相似的怪物,唯其后果更恶劣。”(页166)
韦伯所指的,当然是讲台上的先知,可是当今世道,我们又何尝缺少各种各样,奉各种既定立场为狂热宗派,并以此宣扬正义和真理的“先知”们呢?
成不成为怪物,或许不是主要问题。当很多人都沉醉在成为屠杀怪物的“勇者”正义的狂喜潮流之中,或许就该审视自己是否已经成为——从另一个立场来看,不得不屠杀的“怪物”了。
王智霖,现留学台湾,彳亍漫游芸芸众生茫茫视界,偶尔失眠熬夜写字吐槽、评论、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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