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首长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卡巴星今天炮轰,峇央峇鲁独立议员再林委派律师史无前例地亲自从吉隆坡到槟城,递交诽谤律师信(notice of demand),是一种不必要的政治计谋及企图骚扰槟首长。

卡巴星也是民主行动党主席,他表示,林冠英已表明不怕与再林对薄公堂,因此一切就留到法庭上见真章。

前天放话起诉林冠英诽谤的再林,是昨天委派代表律师哈聂夫(Hanif Khatri Abdullah)亲自找上位于光大28楼的首长办公室递交律师信,但是最终却吃闭门羹,被挡驾于门外。

再林是不满林冠英,指控他推荐2令吉资本公司获得合约遭拒,才退出人民公正党。

林冠英绝不向再林道歉了事

资深律师卡巴星表示,我国法律明明允许民事诉讼案件的律师信(notice of demand),用挂号信寄送,唯哈聂夫竟偏要亲自移交到首长办公室。

无论如何,他表示,林冠英已准备随时在法庭面对再林的挑战,让各种指控真相大白。针对此,他也已致函哈聂夫,告知将代林冠英接收律师信。

至于若对方仅要求道歉,首长会否答应了事,他立即表示,道歉的课题根本不存在,他将在回函中阐明首长捍卫本身的立场,而不是作出道歉。

卡巴星是今午在槟州律师楼,召开新闻发布会如此表示。陪同者有柑仔园州议员佳日星及斯里德里玛州议员雷尔。

指总检察长认同玻议长诠释

卡巴星提醒再林,一个人的名誉遭受破坏才可构成诽谤,因此前提是要检视有关人士是否有信誉、公信力及良好形象。

“如果原本就没尊严与信誉,何来被破坏与丧失?”

他接着炮轰再林与另外三名独立国会议员在退党及被革职后,不敢接受他的挑战,缺席国会6个月,以促成补选。

卡巴星早前表示,联邦宪法第48(6)条文虽阐明,一名国会议员辞职后,就不能在5年内参与竞选。但根据宪法第52(1)条文,一名国会议员若连续缺席国 会半年,其议席就必须悬空,唯原任议员可参加补选,不受到辞职就不能参选的限制。

卡巴星表示,总检察长至今对此保持沉默,是因为他对相关条文的诠释正确。

邀再林游巴刹测试选民反应

加巴星表示,再林等应促成补选,以寻求全新的委托。同时也借此证明,民众是因支持他们,而不是支持公正党才投下手中的一票。

“你可以不满,但不可以背叛人民。我确定,他们到时就将连按柜金都领不回。”

卡巴星也不忘挑战再林,如果真有信心获得2万7000名选民的支持,则任选一个星期天早上8点半至11点半,跟他到峇央峇鲁巴刹走一趟,测试人民对该名国 会议员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