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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三欺诈罪涉四百万款项<br>国大党臂膀前高层保释候审
May 11, 2010 3:41 PM
更新: 9:44 AM

NONE 国大党教育机构臂膀——进步教育发展机构(MIED)前首席执行员智迪拉(P Chithirakala Vasu,左图),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对3项涉及400万令吉的欺骗指控,但她否认有罪,并以3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马新社》报道,根据控状,现年39岁的智迪拉蓄意欺骗该机构董事主席兼进步教育发展机构支票签发人——马哈林甘,让后者相信及支付100万令吉给Silver Line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作为偿还阿都拉希的贷款费用。

涉欺骗马哈林甘签署支票

控状指出,智迪拉的行动已促使马哈林甘在一张土著昌联银行支票上签名,若后者未被诱导,他并不会这么做。

根据控状,来自沙亚南的智迪拉于2007年1月9日,在该机构的Manickavasagam大厦作出上述罪行。

与此同时,智迪拉也面对另外2项相同的指控,分别发生于同年1月30日及5月3日,涉及的支票数额分别为100万令吉及200万令吉。

刑罚:最高监十年和罚款

NONE 智迪拉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下面对上述3项指控,若证实有罪,其刑罚为监禁最高10年及罚款。

副检察司克温末拉伊斯指出,基于该案件涉及庞大数额,及被告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下面控显示严重罪行及刑罚,因此,被告得以3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智迪拉的辩护律师沙西哈兰在庭上求情,以被告在警方进行调查期间给予协助为由,希望减少保释金。

然而,副检察司克温末拉伊斯指出,他被告知被告在接受调查时不合作及缺席而提出抗议。

法官阿兹扎维持副检察司定下的保释条件,即以3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择定6月14日过堂,以便控方准备辩方需要的所有文件。

已与三美威鲁反目成仇

NONE 智迪拉是在1995年加盟“进步教育发展机构”,当时只是一名会计师,然后逐步攀升至控制总监,并在2002年辞职。较后,国大党主席三美威鲁在2004年重新聘请她,并且委任她为首席执行员,然后她在2009年7月辞职。

智迪拉曾被视为三美威鲁的亲信,但两人已经反目成仇。智迪拉曾指控三美企图在退休之际,将国大党过去成功经营的产业一并带走。这些产业包括国大党的教育机构“进步教育发展机构”(Maju Institute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简称MIED)和其属下的亚洲医药、科学及科技大学(Asian Institute of Medicin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University,简称AIMST)。

在两人交恶之后,掌管“进步教育发展机构”长达14年的智迪拉被勒令请假1年,以便有关方面可以对亚洲医药、科学及科技大学内部的数项维护合同不当管理的丑闻进行调查。

三美指控智迪拉不当管理“进步教育发展机构”的基金;相反地,智迪拉反控三美企图骑劫“进步教育发展机构”,同时染指2004年海啸赈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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