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民联青年团正式上书选委会,抗议为海外邮寄选民设下的2个条件,同时要求延长竞选期至21天及在各国委任官员,确保邮寄投票顺畅。

他们在备忘录中要求,选委会短期内在有海外代表的国家委任至少一名官员,确保装有选票的信封及时交到各国海外办事处。

“根据选委会官方网站有关海外代表的名单,当局只在63个国家的69个大使馆、最高专员署或领事馆委任官员。”

“换言之,住在没有选委会代表的国家的大马人,将被逼到邻近的国家去投票,而是一件麻烦及困难的事。”

身处邻国者不符资格

槟社青团团长黄伟益是今午在槟公青团团长阿米尔(Amir Ghazali)、秘书賽米凯尔(Syed Mikael)等陪同下,移交备忘录给槟州选委会主席莫拉(Morat Pora),协助转交予总部。

槟州选委会是由首席行政助理阿兹扎(Azizah Abdul Gaffur)负责接领。

大马选举委员会秘书卡玛鲁丁之前指出,住在新加坡丶泰南丶汶莱及印尼加里曼丹的大马人,在第13届全国大选都不具资格成为邮寄选民。

此外,那些在国会和州议会解散前5年内,未在国内逗留超过30天的人士,也不享有其他海外大马人邮寄投票的权利。

担心赶不及寄回选票

槟民联青年团在备忘录中表示,现有的两个条件并不合理,全体海外大马人应可以在没有限制下,成为邮寄选民。

此外,他们要求,延长竞选期至21天,以便有充足时间寄回选票。

“21天竞选期,才能容许装有选票的信封及时寄到大马海外办事处,并赶在投票日下午5点前寄回来。”

“竞选期过度仓促,会导致选票来不及在投票结束前寄回来。”

外国雇主不受法律限制

NONE 黄伟益(右图)表示,联邦宪法保障公民的投票权,不分所处地点。否决身在新加坡丶泰南丶汶莱及印尼加里曼丹的人士投票,仿佛剥夺了一部分公民的投票权。

“由于外国雇主不受大马法律拘束,他们或不批准假期给住在当地的大马人回乡投票。”

“要在国会和州议会解散前5年,逗留国内30天的规定,也不符合国会选举改革特委会的决定。”

“根据有关决定,欲登记为邮寄选民者只需在过去5年回国一次,无论逗留期限。”

抗议后备军可优选投票

另一方面,黄伟益也提呈一封信,抗议今年第4季选民册里有5名后备军登记为“优先投票选民”。

他要求当局撤销他们登记为“优先投票选民”的资格。

他在信中指出,后备军不被视为服役中的军人,因此他们与配偶都没资格为“优先投票选民”的资格。偏偏,以上5人中有两对还是夫妻。

“如果他们是被委派到理大后备军队中的正式军官,他们应该根据本身隶属的军营,登记为优先投票选民,而不是登记在理大后备军的编号下。”

直落斗哇军人选民暴增

賽米凯尔表示,选委会须即刻解决各种问题及疑团,以便维护公信力及形象。特别是,直落斗哇等地方出现了军人选民暴增的现象。

否认,他说,民联或响应伊斯兰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的号召,上街抗议肮脏不公的选举。

阿米尔则提醒,选委会在下一届大选秉持中立的态度。

“请尽量开放机会和空间给选民投票,不要诸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