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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槟政府昨日声称,仅“要求”电影院勿播映《王者之风》;惟网路流传出来的公函却显示,槟市政局发出的是“指示”而非“要求”,跟槟政府说法有出入。

就此,槟首长林冠英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第一封信函未正确传达槟政府的立场;因此,市政局今天已发出第二封信,阐明这项要求纯属“劝告”。

掌管地方政府事务的曹观友行政议员解释,槟岛市政局是基于法律顾问的劝告,在首封信使用“指示”的字眼。

“威省市政局接着也效仿。”

“当我们今早发现那跟我们之前的决定稍微有出入后,就发出第二封信。”

第二封信澄清纯属劝告

NONE 《王者之风》面子书今天张贴出槟市政局的第一封信函(右图),其中槟市政局劈头提醒电影院,他们的建筑执照依法由市政局发出。

紧接着,槟市政局在信中“指示”电影院勿播映《王者之风》,因为该戏含有敏感的元素。

根据林冠英今天出示的第二封信函,市政局澄清勿播映《王者之风》的要求,只是属于“劝告”而不是“指示”。

“据此,播映与否将归贵单位来决定。”

法律顾问劝用指示字眼

曹观友今天跟林冠英召开记者会表示,行政议会的决定和昨天记者会一直都使用劝告的字眼。

“但槟岛市政局讨论后认为,如果在函件中援引地方政府的条例,最佳的字眼是‘指示’而不是‘劝告’。”

他表示,虽然法律顾问提供的观点合理,但却未正确传达槟政府的立场。

“我们纯粹是劝告,交由戏院决定是否播放。”

曹观友信件注明“劝告”

NONE 根据媒体获得的信件副本,曹观友昨天致函两个市政局表示,槟政府高度关注《王者之风》,因为电影内含有对本地社会敏感的元素。

“因此,槟岛市政局和威省市政局受促立即发函给市局管辖的戏院,劝告相关戏院不要播放该影片,避免发生不愉快的事件。”

在发现讯息不符槟政府的立场后,槟岛市政局秘书洪永泰和威省市政局主席麦姆纳今天已补发第2封信强调,勿播《王者之风》只是劝告而不是指示。

信件也阐明,交由戏院业者定夺是否播映。

戏院不播映将受对付

林冠英希望在州政府透明出示上述信件后,不会再有人蓄意错误诠释槟州政府的立场。

“如果戏院没遵从我们市政局的劝告,业者不会被对付;反观若不播映,则会被他们对付。”

“为何如今反而是我们被抨击?我们的道德标准似乎出了一些问题。”

被询及是否号召杯葛,林冠英说,槟政府只是劝告,不会阻止民众去观看。

至于是否已亲自观赏《王者之风》,否则如何发出劝告,林冠英说,导演本身已承认情节是使用“艺术破格”的手法,唯其实是在散播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