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可能在来届大选考虑缩短投票时间及延长选举冷静期至3天。

选委会主席阿都阿兹指出,目前选委会还在研究此事,若能够证明这可加强马来西亚选举效率,将制定成新条例。

“这两项是可以在不修正法令下拟定成新条规。”

他今日在印尼雅加达受邀观察印尼全国大选时,向记者这么说。

最后两小时投票率低落

针对缩短投票时间,阿都阿兹(右图)说,我国可能可缩短投票时间从上午8时至下午3时,目前投票时间是上午8时至下午5时。

“根据经验,通常下午3时至5时结束这时段的投票率只有2%。对我而言,最理想的时限(投票)是7小时。

“这新条规(缩短投票时间)已在沙巴及砂拉越州选民人数不多的内陆地区实施。”

投票日依然有人在拜票

此外,阿都阿兹指出,根据其观察,像印尼大选采取的3天冷静期非常有效,可以避免政党支持者在竞选期结束后继续拜票。

他认为,这方法将能让政党及支持者有纪律,让情况维持冷静,同时选民也可以比较冷静遴选属意候选人。

他说,目前我国的选举冷静期是从投票日凌晨零时开始,直到宣布候选人获胜为止。

“在马来西亚,没有人遵守选委会所订下的冷静期。虽然禁止,但投票当天还是有人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