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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纳斯稀土厂临时营运执照今日届满,原子能执照局总监韩拉(Hamrah Mohd Ali)证实,原子能执照局已决定发出全面营运执照(FOSL)予莱纳斯。

韩拉今日接受《当今大马》电询时说,原子能执照局上周开会决定,发出为期两年的全面营运执照予莱纳斯稀土厂。

他说,该局是鉴于稀土厂符合临时营运执照的所有条件,才同意发出全面营运执照。

不知为何期限仅两年

韩拉解释,根据《1984年原子能执照局法令》,该局有权批准为期3年的全面营运执照,但该局最终只批准2年期限的执照予莱纳斯。

对此,他声称,该局董事部有权决定执照期限长短;由于本身没有涉及董事部的决策,因此对决策过程不知情。

“我其实无法给予详细的声明,因为我没涉及董事部的决策。”

但他强调,既然该局董事部同意批准全面营运执照,就表示莱纳斯已经符合临时营运执照的条件。

他补充,莱纳斯在全面营运执照届满后,可以申请更新执照。

外界批评是个别“诠释”

针对外界批评,莱纳斯没有公开辐射废料永久储存槽的地点,意味着没有符合原子能执照局所开出的条件,韩拉说,那只是外界的“诠释”。

“那些你说的问题,民众指(莱纳斯)没有符合执照条件,那是他们诠释,但我们是依据事实、科学与数据,而非基于传闻(发出全面营运执照)。”

《当今大马》尝试联络莱纳斯公关职员回应此事,惟联络不上。

没有指定储存槽地点

原子能执照局是于2012年9月3日,发出为期2年的临时营运执照予莱纳斯,但规定莱纳斯必须遵循5项条件,其中包括必须公布永久废料储存槽(PDF)细节。

之后,科学、工艺与革新部随后也设下另外两项附加条件,规定莱纳斯必须确保辐射废料的放射性物质不会散播到周遭地区,也必须提出一项应急计划,以控制放射性废料所引起的尘埃,不会散播到大气层和周遭地区。

不过,莱纳斯始终并没对外公开永久废料储存槽的地点,因此多个反莱纳斯环保组织指控,莱纳斯并没符合临时营运执照的条件。

原子能执照局前总监拉惹阿都阿兹已 证实 ,莱纳斯所提呈的永久储存槽计划书,并没指定任何兴建储存槽的地点。

然而,莱纳斯向来强调,稀土厂的运作符合政府条件,同时不会危害环境与人体健康。

李健聪:政府开后门

针对原子能执照局的决定,公正党环境局主任李健聪(右图)挞伐该单位罔顾民意,再次为莱纳斯稀土厂开启后门,让它继续在关丹格宾工业区营运。

“在没有鉴定兴建辐射性废料永久储存糟的地点之下,原子能执照局本就不应该更新莱纳斯的临时营运执照,更不应该批准全面营运执照予它。”

“在发出临时营运执照时,原能局规定莱纳斯必须在取得临时营运准证10个月内,公布有关‘永久弃置设施’细节。然而,莱纳斯在提呈予原子能执照局的永久储存糟计划书内并没有指定任何兴建储存遭的地点。万一莱纳斯到最后找不到兴建的地点,受害者不也是靠近莱纳斯附近的居民?”

李健聪在今天文告质问,难道在原能局的诠释里,所谓的细节其实并不包括设置永久储存糟的兴建地点?

“这根本是在合理化莱纳斯无需为生产稀土后生产的废料负责任,最终的受害者是原能局这种荒谬的水准与要求,怎么要人民相信莱纳斯在申请执照过程中符合所有的规格与条件?”

废料筑公路建议荒谬

此外,李健聪也抨击莱纳斯稀土厂提出通过以兴建一条公路来测试循环废料安全度是一种极度荒谬的作法。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本应自己进行研发,确保其技术成功后才使用。然而,莱纳斯稀土厂提出循环其辐射性废料至今,依然没有向公众证明其技术是成功的,马来西亚政府怎么可能这样允许他们兴建一条公路进行测试?”

“万一辐射性废料被证明是危险的话,岂不是牺牲了关丹市民的健康?”

李健聪指出,根据德国国际环保协会(Oeko institute)资深研究员针对莱纳斯稀土厂作出的一份研究报告,如果以稀土废料制造公路,四十年内会导致480项健康案例。

“不知道莱纳斯呈给原能局的报告中有没有提到这一点?”

科艺部出卖公民利益

也是彭亨州士满慕区州议员的李健聪也抨击马来西亚科学、工艺及革新部与原能局至今还未针对莱纳斯稀土厂废料是否运回国提出定案就允许莱纳斯继续营业,出卖大马公民利益。

“前卫生部长廖中莱曾经表示莱纳斯稀土厂废料将运回澳洲,然而却被澳洲政府否认了。之后,首相纳吉曾经说过将把废料运到远离人烟的地区埋藏。然而,所谓的地方在哪里?地下水源会否会受到污染?在还针对废料处理的问题提出答案的情况下,莱纳斯不应该被允许继续营业。”

李健聪也呼吁政府听取民意,收回莱纳斯稀土厂的营运执照之余,停止打压环境运动斗士,允许澳洲环保份子罗瑞入境。

 

“罗瑞之前在出席622集会时被扣,已经令马来西亚再次成为国际媒体焦点。如今,国阵政府居然做贼心虚,禁止他入境考察,再次令马来西亚蒙羞。我敦促移民局取消她的禁令,允许她入境,并听取民意,撤销莱纳斯稀土厂的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