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前法官莫哈末希山慕丁(Mohd Hishamudin Mohd Yunus)曾作出多个标杆裁决,但他却不若其同僚般获得擢升,便于今年9月起退休。他直指,本身多次无缘升职为联邦法院法官,皆因首相纳吉的阻拦。

他早前接受《当今大马》专访时解释,2013年当司法遴选委员会(Judicial Appointments Commission)向首相提名他升任联邦法院法官时,却不受理。

“不幸的,首相不赞成我升任到联邦法院。我认为这个事实是众所周知的。”

设委员会阻遴选不公

司法遴选委员会是在《2009年司法遴选委员会法令》下,在第5任首相阿都拉任期时成立。

此委员会是为了确保,公正遴选高等法院、上诉庭和联邦法院法官,委员会将在权衡之后向首相提名。

2007年,当皇委会调查揭发政治势力操纵法官擢升的“林甘短片”后,政府才成立司法遴选委员会。

被问及是否错过了三次擢升成联邦法院法官的机会,希山慕丁(见图右者)说他没有刻意去算。

“但你可能是对的。”

至于他个人对此事的感想,希山慕丁承认他是失望的。

“老实说,我感到失望。如果我不失望那就不寻常了。不论怎样,我是一个人。”

多次做出标杆性裁决

希山慕丁来自森州金马士,在法官生涯里备受法律界称赞,曾经在高等法院和上诉庭做出多项具有标杆意义的裁决。

这包括裁决禁止跨性群体易装的 森州伊斯兰刑事法第66条文违宪 。森州宗教局不满判决,已上诉至联邦法院。

他也在4名国大生(见图)参与补选遭大学纪律对付一案上,裁决禁止大学生参与政治活动的 大专法令第15(5)条文违宪

2001年,时任吉隆坡高庭法官的莫哈末希山慕丁,大胆发出人身保护令,谕令政府释放两名遭内安法令扣留的公正党领袖。

他也是国内第一名判决,内安法扣留者起诉政府胜诉的法官,谕令政府需为不合法扣留与袭击,赔偿起诉人阿都马力胡申(Abdul Malek Hussin)250万令吉。

上星期,宪法专家兼法律教授沙艾沙林(Shad Saleem Faruqi)还特别在《星报》向希山慕丁致敬,赞誉他是个做出标杆性裁决的法官。

承认兴权会法律地位

今年二月,《当今大马》报道希山慕丁继2013年后, 再次不获擢升为联邦法院法官

坊间传言,希山慕丁擢升遇阻,关键是因他曾领导的上诉庭三司,裁定兴权会领袖乌达雅古玛(P Uthayakumar )与玛诺哈兰(M Manoharan)拥有法律地位,可以提出集体诉讼起诉首相纳吉及身兼教长的副首相慕尤丁,在政策上歧视淡米尔教育。

玛诺哈兰还形容,这是唯一一宗起诉首相胜诉的案件。

询及是否认同,本身不获擢升是一种歧视,希山慕丁反而把球丢回给记者,“你觉得呢”?

即使无缘擢升也无悔

但他补充,即使无缘擢升,他也没有后悔。

“我已按照自己的期望,尽了我身为法官的职责。我维护法官誓词,以良心、法律和联邦宪法作出判决。”

“我一直坚持正义的事业。如果我必须重活一次法官的生命,我仍然会以同样的判决裁定那些标杆性的案件。”

服务司法界有成就感

谈到自己从法官一职退下,希山慕丁说他非常有成就感。

“我觉得,我已尽我所能服务我的国家,贡献给马来西亚司法发展,而最重要的是,奉献给正义的事业。”

被问及他和同僚的关系,如联邦法官阿都哈密恩邦(Abdull Hamid Embong)和现任总检察长阿班迪(Mohamed Apandi Ali,见图),希山慕丁表示很为他们开心。

“我们已相熟很久,在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的时候,我们都是伦敦求学的法律系学生。”

“其实,我们三人还搭乘同一班昆达士航空波音707,在1969年9月飞往伦敦,领同样的奖学金。”

“阿都哈密和我还是江沙马来书院的同学,1962年到1968年,我们都一起在司法和法律界成长。”

除了阿都哈密和阿班迪,上诉庭法官莫哈末阿里夫(Mohamad Ariff Md Yusof)也和希山慕丁是同届同学。阿里夫2009年从私人执业进入司法机构,而他于今年一月从上诉庭退休。

他们都是毕业自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