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司法界刚在上周擢升一批法官,惟多次下达不利于政府裁决的上诉庭法官莫哈末希山慕丁(Mohd Hishamudin Mohd Yunus),却再次无缘擢升为联邦法院法官。

据了解,在2013年司法界擢升时,莫哈末希山慕丁原本已榜上有名,获得司法委任委员会(JAC)点头通过,惟在最后关头遭首相办公室这个程咬金下令阻拦,令他无缘成为联邦法院法官。

尔后,莫哈末希山慕丁同样错过今年2月16日的法官擢升,获得晋升联邦法院的上诉庭法官是查哈拉依布拉欣(Zaharah Ibrahim)。

9月年满66岁将退休

莫哈末希山慕丁(右图)将在今年9月庆祝66岁生日,而这也是法官强制退休的年龄。

莫哈末希山慕丁是上诉庭目前最资深的法官,在资历上胜任有余,那他因何不受青睐呢?

法律界观察员点出,在2013年1月中旬,莫哈末希山慕丁所领导的上诉庭三司,裁定兴权会领袖乌达雅古玛与玛诺哈兰拥有法律地位,可以提出集体诉讼起诉首相纳吉及身兼教长的副首相慕尤丁,在政策上歧视淡米尔教育。

兴权会领袖当时不满政府在政策上忽略国内523所淡米尔学校,仅提供半津贴而已,而与政府对簿公堂。

首相办公室不满裁决?

据了解,上诉庭谕令吉隆坡高庭重审此案,令首相办公室不满。高庭此前裁决兴权会领袖缺乏法律地位,因而撤销此案。

2013年9月,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左图)受询及有关莫哈末希山慕丁不获擢升的流言蜚语时,坚称法官擢升不受任何人影响,而国家元首是在取得首相纳吉劝告后,行使其委任法官的权限。

阿里芬当时表示,“首相曾(透过司法委任委员会)咨询我们,而司法委任委员会在此未享有100%权限。委员会须看受委(法官)的优点,然后就是国家元首的权限(来委任)。”

阿里芬斥责,“(媒体)点出某一个法官(不受委),这是不公平的。”

高庭待15年才获擢升

莫哈末希山慕丁来自森州,毕业于伦敦大学伦敦政经学院,并于1973年成为律师。

他先后担任推事、副检察司、联邦律师等,并于1992年获擢升为高庭司法专员,1994年成为高庭法官。

他之前也曾多次无缘擢升上诉庭,总共待在高庭15年,直至2009年才升为上诉庭法官。

莫哈末希山慕丁在法官生涯里备受法律界称赞,一直遵守法官誓词,坚持捍卫联邦宪法,曾经做出多项具有标杆意义的裁决。

曾做出多项标杆裁决

莫哈末希山慕丁做出的标杆裁决,包括裁决禁止 跨性群体易装 的森州伊斯兰刑事法第66条文违宪;森州宗教局不满判决,已上诉至联邦法院。

他也在4名 国大生参与补选遭大学纪律对付一案 上,裁决禁止大学生参与政治活动的大专法令第15(5)条文违宪。

2001年,时任吉隆坡高庭法官的莫哈末希山慕丁,大胆发出人身保护令,谕令政府释放两名遭内安法令扣留的公正党领袖。

判内安令被扣者胜诉

莫哈末希山慕丁也曾在判决中评论备受争议的阿依摩立案(Ayer Molek),宣称由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尤索夫晋领导的三司并不合法,因为其中一名承审法官仅是高庭法官,唯有上诉庭与联邦法院法官才够格审理联邦法院案件。

一家本地报章曾形容,莫哈末希山慕丁为“大事件法官”。

莫哈末希山慕丁在审理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起诉《50个安华不能成为首相的理由》作者诽谤案,裁决作者败诉并须赔偿450万令吉给安华。

他也是国内第一名判决内安法扣留者起诉政府胜诉的法官,谕令政府需为不合法扣留与袭击,赔偿起诉人阿都马力胡申(Abdul Malek Hussin)25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