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40分更新

随着The Edge媒体集团挑战内政部冻结出版令一案胜诉,上诉庭今天驳回内政部上诉,谕令该部必须赔偿The Edge去年7月23日至9月21日遭冻结出版的损失。

以法官扎瓦威(Mohd Zawawi Mohd Salleh)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天驳回内政部的上诉。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陆意清(Alice Loke)要求,政府无需支付赔偿给The Edge。

不过,上诉庭并未就赔偿数额下判,案件将带至高庭,由高庭评估损害赔偿。

上诉庭在宣判中也接受The Edge代表律师戴里尔(Darryl Goon)的陈词,即必须根据法庭条规第53(5)条文来决定赔偿额。

法官扎瓦威(Zawawi)在宣判时说,“我们不赞同你(陆意清),我们决定撤销上诉。答辩人(赔偿)必须根据第53(5)条文的最低设限。”

另两名法官是阿都拉曼(Abdul Rahman Sebli)及巴拉萨(Prasad Sandosham Abraham)。

打开向部长索偿先例

陆意清在陈词时表示,由于这只是司法审核,The Edge媒体集团不应获得赔偿,否则打开先例,让人们向内政部长索取类似的赔偿。

“在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下,(内政)部长有斟酌权决定是否发出冻结出版指令。”

“部长在发出相关指令时无恶意,The Edge在陈词或论述中也没指控他有恶意。”

“若这受到私人法律行动影响,一名部长往后要如何作决定呢?这将打开(不当)先例。”

她说,出版商不能寻求破坏宪法赔偿。

The Edge指部门鲁莽

另外,戴里尔在陈词时表示,The Edge媒体集团能索偿,且可根据“鲁莽冷漠”及“公务员行为不当”而索偿。

他说,内政部应至少解释为何发出冻结出版令,而非向The Edge媒体集团发出解释信,这个行为违法。

他也提到,这涉及公共失职及破坏宪法,即违反联邦宪法第10条文所赋予的媒体言论与表达自由权利。

他指,内政部曾安排与The Edge媒体集团会面,但从未提过详情,之后更发出冻结指令。

兴讼挑战内政部胜诉

去年9月21日,The Edge挑战内政部冻结令胜利, 吉隆坡高庭宣判撤销内政部冻结The Edge两家刊物出版准证3个月的决定。

随着该判决,The Edge集团旗下的两家刊物——《The Edge财经日报》和《The Edge周刊》如今已能够重新出版。

此前,内政部是在7月24日发函通知The Edge集团,以危害公共秩序和制造舆论恐慌为由,冻结这两份刊物出版准证三个月。

这两份刊物当时不断追击一马公司丑闻。其中,《The Edge财经日报》就踢爆富豪刘特佐与沙地石油公司串谋 ,利用一马公司诈取18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