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两线制是高贵的幻梦?
联盟政治与赢者全拿体制的困境
【今评论】点评社会与政经现象,给你观点
为什么同样的西敏寺民主选举制度能够造就英国的两党制,在马来西亚却只能成就一个独霸天下的执政联盟和几个不成气候的在野党?
按照政治学家Garry Cox的分析架构,“立法选举结构“其实只决定选区内有多少政党,决定政体(国家、州、县市)里有多少政党要看“行政选举结构“,就是行政权力有多集中。权力越集中,政治精英和群众就越必须结合在一起才有胜望,政党数目就越少。所以,权力集中到了极致,最后就只会形成两个分庭抗礼的大集团问鼎中原。
政党统合的诱因
从Cox的逻辑延伸出去,执政的利益和希望是政党统合的诱因,它们一旦消失,继续或维持统合的诱因也就消失。而马来西亚的问题正在于,权力过于集中,希望过于单薄。前者是联邦制分权精神、国会与司法权力都不彰所致,后者是选区划分为执政党操控的结果。
要让西敏寺民主有成功的机会,选区划分机制的改造和联邦行政权力的分散,两者至少必须有其一。这两者,在变天之前都不可能发生,可是,在变天之后就必然会发生吗?
现有政治体制对任何执政者都是易守难攻的堡垒,变天后希盟会愿意为了民主自毁符合党派利益的长城吗?如果会,而西敏寺民主得以成形,它是不是就能永续?
本文欲指出,“头马出线制“(First Past The Post, 简称 FPTP,一般译为简单多数选举制)和西敏寺民主的“赢者全拿”逻辑,从民主巩固的角度来看是不可取,因为它将与两者扞格不入:多元社会,以及如影随形的联盟政治。
【今评论】点评社会与政经现象,给你观点
为什么同样的西敏寺民主选举制度能够造就英国的两党制,在马来西亚却只能成就一个独霸天下的执政联盟和几个不成气候的在野党?
按照政治学家Garry Cox的分析架构,“立法选举结构“其实只决定选区内有多少政党,决定政体(国家、州、县市)里有多少政党要看“行政选举结构“,就是行政权力有多集中。权力越集中,政治精英和群众就越必须结合在一起才有胜望,政党数目就越少。所以,权力集中到了极致,最后就只会形成两个分庭抗礼的大集团问鼎中原。
政党统合的诱因
从Cox的逻辑延伸出去,执政的利益和希望是政党统合的诱因,它们一旦消失,继续或维持统合的诱因也就消失。而马来西亚的问题正在于,权力过于集中,希望过于单薄。前者是联邦制分权精神、国会与司法权力都不彰所致,后者是选区划分为执政党操控的结果。
要让西敏寺民主有成功的机会,选区划分机制的改造和联邦行政权力的分散,两者至少必须有其一。这两者,在变天之前都不可能发生,可是,在变天之后就必然会发生吗?
现有政治体制对任何执政者都是易守难攻的堡垒,变天后希盟会愿意为了民主自毁符合党派利益的长城吗?如果会,而西敏寺民主得以成形,它是不是就能永续?
本文欲指出,“头马出线制“(First Past The Post, 简称 FPTP,一般译为简单多数选举制)和西敏寺民主的“赢者全拿”逻辑,从民主巩固的角度来看是不可取,因为它将与两者扞格不入:多元社会,以及如影随形的联盟政治。
FPTP:赢者全拿、输者全无
本文将避开选区划分不均(malapportionment)与选区划界不公 (gerrymandering)这两种制度性舞弊,而着眼在多元社会的联盟政治与 FPTP选制的扞格上。
避开上述两种制度性舞弊,不止是避免重复已有的陈述,更重要是它们不尽是本质性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与机制上的改进来克服。只要法律明确选区人数差距的顶限,选区划分不均就能避免;理论上,只要有独立专业无党无私的边界委员会(Boundary Commission),选举划界不公也能够制约。
FPTP的根本性问题不是它容易诱发舞弊,而在于其“多数决主义“(majoritarianism)的本质,让赢者全拿、输者全无。
政治学家Arend Lijphart 把民主政体归类为”多数决民主“(最新版本称为”西敏寺民主“ Westminster Democracy”)与”共识性民主“(Consensus Democracy) 两大类。世界各国国情不同,我们固不必否定多数决主义为必然地不民主,但也有必要问那一类型更适合我国国情。
两线制缺失:变天与不变天的发展
FPTP作为西敏寺民主的最关键要素,其排除少数的缺点也正是其优点所在:形塑两党制。相较于多党制,两党制有两个优势。第一、它可以产生“责任政府”,因为是一党执政,选民可以有效究责,全面轮替,不比多党制,一些举足轻重的政党可能永远都会受邀参加联合政府,因而无法被选民排除。第二,两大党会趋中竞争,因此轮替一般不会把国家政策翻转过来,也不会撕裂国家社会。
1986年中文公民社会催生的“两线制“论述,所憧憬追求的其实就是西敏寺民主。”两线制“是个伟大的理想,但它有没有可能成功?我们要从变天失败与变天成功两种情景来衡量。
过去三个在野党联盟人民力量-穆斯林团结阵线(1990-1996)、替代阵线(1999-2001?)、人民联盟(2008-2015),都在选战失利后因为失去胜望而逐步瓦解;如果希望联盟在来届大选受挫,它能不能避免同样的命运?要在无法变天后仍然保持完整,或许希盟至少需要多赢一些国会议席或者多一两个州政权。
如果变天成功,很可能国阵在西马只剩下巫统,届时多少西马巫统议员乃至东马的国阵盟党包括砂拉越土保党和沙巴巫统,会对新政权待价而售?如果东马国阵投入希盟或者脱离国阵,拒绝变节或者因为名声狼藉而不被希盟接受的巫统遗老遗少,唯一的出路就是和伊斯兰党强硬派合流,强力攻击公正党、土著团结党、诚信党出卖马来人与伊斯兰教,以逼使新政权走回马来/穆斯林主权的老路,而行动党无可避免要突出非穆斯林权益作为抗衡,放弃其转型成全民政党的雄心。这样的局面,岂是西敏寺民主模式下两个中间党派的趋中竞争?
如果巫统-伊斯兰党极右派成功让希盟瓦解,启动新一轮的政党洗牌,多少民众不会对政治感觉受骗甚至变成完全犬儒?届时,原意绝对高贵的两线制岂非变成难以承受的幻梦?
这不是饿殍在找到食物前过早担心噎死的风险。因为政治发展有途径依赖(path dependence)的倾向——先前的途径会限制往后的途径选择。Steven Covey在《高效人士的七个习惯》所主张的“以终为始“(begin with the end in mind)是不在政局诡谲嬗变中感觉幻灭的必要思考习惯。
本文乃为愿意作长线思考的读者而写,把民主化的两个阶段:民主转型(政权更替)和民主巩固做全局思考,检验我国选举制度与政党体系的合理性。
多元社会:怎能不作族群/宗教动员?
英国从1945年以来20届大选,从来没有一届执政党赢得过半选票(最高纪录是1959年保守党的49.7%);然而,除了2010年那一届的联合政府和1974年2月、2017年两届的少数政府,执政党都单独以多数执政,而过半反对执政党的选民在政府内都没有代表。
1979年,保守党以35.8%选票赢得339议席,击败赢得39.2%选票而只当选269议席的工党,撒切尔夫人拜相,为什么她没有纳吉首相的正当性问题?
这不止是因为英国选区划分没有舞弊,更关键的是,英国社会没有强烈的族群或宗教分歧,就算执政党为多数选民所唾弃,多数选民并不担心会被执政党所歧视,或者从此“永远在野”。
然而,在族群、宗教、种姓、阶级严重分裂的社会,赢者全拿的选举结果,却可能让胜方大举掠夺战利品,而败方则担心将一无所有而强力反击。
FPTP的问题,不仅仅在于赢者全拿,更在于其变化难以预测。
2008年雪州议会选举中,国阵的选票只从四年前的65%跌到44%(少21个百分点),议席却从96% 狂跌到35%(少61个百分点)。
选区划分舞弊固然扩大胜负之别,使舞弊者在民心转向时作法自毙,本来期待大胜,到头来却是大败。
然而,FPTP选举的不确定性是本质的,即使没有选区划分的舞弊,也可能因为选战形势改变而出现不符公众期待的结果,进而刺激民心的波动。
没有选区重划弊端的1969年国会选举就是例子。较于1964年,非马来人在野党在半岛的整体支持率保持在26%,纹风不动;然而,因为这些政党在洗牌后达致一对一单挑联盟(Alliance Party)的协议,结果席次从6席狂飙至25席。与此同时,马来人在野党在半岛的整体支持率从15% 暴增至25%,伊斯兰党独得24%,但议席却只从9席微升至12席。因为FPTP,一场空前的马来海啸被掩盖了,反而是并未发生的华人海啸引起了族群恐慌。
正因为FPTP能够把选票上的小变化放大成议席上的大变动,政党精英和选民都害怕选票分散,选举往往被定位成政党乃至族群生死兴衰之战;如此以来,族群、宗教动员怎么可能消失?而政党如果在选举期间操控族群/宗教情绪,把对手妖魔化,选举过后有可能相敬如宾地趋中竞争吗?
永久性联盟:怎能不破坏制度?
英国和马来西亚在政治水土上的最大分别是,后者有联盟政治。因为选民结构同质性相对高,一般英国政党可以根据地方实力参选任何议席,输赢就看各自民望,在野党之间没有为了避免分散选票而分配议席这回事。
反之,因为不同州属和地区的选区生态大相庭径,马来西亚政党的地域分工成为必然。而地盘不重叠的政党,如果在意识形态上或者资源上能够配搭,结盟就几乎是水到渠成。联盟政治之佼佼者自非国阵莫属,而在野党联盟虽然没有国阵内一党独大的权力关系,其运作逻辑其实是仿效国阵。“两线制”的论述,其实就是要打造一个类似国阵因而能与它竞争、进而取而代之的改良版国阵。
国阵模式的最大问题在于,作为永久性联盟,它并无处理成员党之间竞争的机制。在2013年之前的一般情况下,席次分配给成员党后就几乎是各党家传之宝,除非个别成员党之间同意交换选区,不然输多少回,都还是由同一成员党上阵。因为成员党之间没有绩效机制,国阵并不能藉由内部竞争提升战力,或者至少避免成员党怠惰自满。
然而,席次分配如果永远都按照原来的席次安排,那么国阵要如何安抚扩张而要求更多地盘的成员党与派系领袖,尤其是巫统党内的诸侯?议席争议其实是国阵的罩门,然而,它有两个利器:第一,行政官职乃至法定机构、官联公司里的肥缺,乃至政府合约,都可以用来酬庸和安抚不能上阵的失意者;第二,增加议席,并通过选区重划,增加各成员党能够实质赢取的席次。
希盟之所以面对那么多议席争议,其实正是因为它不执政,没有这两个利器。如果它能取国阵而代之,议席争议就足以让国阵分裂;问题是,希盟执政后要如何解决本身议席争议的问题?是要以官职合约来安抚失意者,还是通过增加议席、操纵选区重划来满足各成员党的需求?抑或双管齐下?不管何者,我们会有健康竞争的两线制吗?
下篇预告:不走国阵模式老路:向德国民主取经
黄进发,英国Essex大学政治学博士,专攻政治体制与族群政治。现为槟城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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