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今天获得“有条件特赦”,获准以居家服刑方式完成SRC国际公司案的剩余刑期后,希盟主席理事会今晚回应,强调“无人凌驾法律”,并矢言继续打贪和推进改革。

希盟主席理事会下午5点半开会,并在晚上8点许结束会议,较后发表文告说,它坚定支持首相安华的立场,以及总检察长和联邦直辖区部长杨巧双今天向特赦局提出的意见。

“希盟主席理事会也强调,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罪名成立者,都必须按照法律接受刑罚,一如《联邦宪法》所规定。”

希盟也承诺,将继续致力打击贪污、推进改革议程,以及肃清国内的贪腐与滥权行为。

居家服刑只限SRC案

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今天主持第64次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会议后,批准纳吉“有条件特赦”,让他以居家服刑方式执行SRC案剩余刑期至2028年8月23日,条件是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

不过,总检察长杜苏基较后向《当今大马》证实,这次有条件特赦只适用于SRC案,并不涵盖纳吉的一马公司案刑期。

纳吉去年12月在一马公司案中,获高庭裁定25项滥权和洗钱罪名成立,判处15年监禁及罚款113亿8000万令吉。高庭当时裁定,有关刑期在SRC案刑期结束后才开始执行。不过,纳吉已经提出上诉。

今天下午,安华表示,纳吉获得有条件特赦,不会影响政府打击贪污的立场。他强调,法治原则依然不变,政府处理所有贪污案件的立场也不会受到影响。

安华指出,最终的特赦权力属于国家元首,他希望各方善意接受有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