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水供问题在吵什么?带您探析两国当年协定
【今分析】以简单直接的语言,为你梳理脉络
随着首相马哈迪形容马来西亚以“荒谬”的价格售卖生水给新加坡,马来西亚与新加坡之间的水供问题又重新浮上台面。
希盟政府在废止或展延马新高铁事宜未与新加坡政府完成协商之际,马哈迪又挑起水供问题,指柔佛售卖生水予新加坡的价格过于低廉。
新加坡外交部则随之回应说,马新两国应严格遵守合约规范;马哈迪受询时则宣称水供问题 “并不紧急”。
究竟马新两国曾签署哪些合约?其中有什么规范呢?本文拟探看马新两国的水供合约细节。
【今分析】以简单直接的语言,为你梳理脉络
随着首相马哈迪形容马来西亚以“荒谬”的价格售卖生水给新加坡,马来西亚与新加坡之间的水供问题又重新浮上台面。
希盟政府在废止或展延马新高铁事宜未与新加坡政府完成协商之际,马哈迪又挑起水供问题,指柔佛售卖生水予新加坡的价格过于低廉。
新加坡外交部则随之回应说,马新两国应严格遵守合约规范;马哈迪受询时则宣称水供问题 “并不紧急”。
究竟马新两国曾签署哪些合约?其中有什么规范呢?本文拟探看马新两国的水供合约细节。
一、签了多少份合约?
首先,马新两国在水源供应方面到底签了多少份合约?
柔佛政府与新加坡政府在1927年、1961年、1962年及1990年签署了4份合约,其中2份合约至今仍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在1963年以前属于英国殖民地,并在1965正式脱离马来西亚联邦宣布独立。
二、哪些合约仍有效?
《1962年新柔水供协议》允许新加坡每日从柔佛河抽取2亿5000万加仑(11亿4000万公升)生水,其中每1000加仑生水售价为马币3仙。该合约期限为99年。
暂时难以查得当年新加坡的水供需求量,不过,为求方便理解和比较,新加坡去年6月的水供需求量为4亿3000万加仑。
新加坡设立抽水站所占用的土地,则依据“在该城镇建筑占地标准费率”来缴付租金给柔佛政府。
这份合约也阐明,新加坡抽取生水并过滤后,马来西亚有权以每1000加仑马币50仙价格,向新加坡买回其中2%过滤水。
据报道,新加坡提供给柔佛的过滤水量经常比合约所规定的高出数倍。
这份合约当年由柔佛政府与新加坡市议会签订,将在2061年到期。
1990年柔佛州政府与新加坡公用事业局签署合约,作为《1962年新柔水供协议》的附加协定,此协定同样将在2061年到期。
这份合约允许新加坡公用事业局(Public Utilities Board , PUB)自费在柔佛林桂河(Sungai Linggiu)兴建水坝及滤水厂,而柔佛政府可在合约满期后接管这些设施。
此外,新加坡必须将此计划中所提取和过滤的水售回给柔佛,过滤水价格则依据特定方程式计算,其中包括柔州的水源费率、公用事业局的分销成本及其他因素,并加上附加费。
为了实施这项计划,柔佛州政府出租2万1600公顷的森林保留地,新加坡则支付3亿2000万令吉补偿金。
此外,新加坡必须每年支付每公顷1万8000令吉的地价(land premium);以及每1000平方英尺(92.9平方米)30令吉的地租(rent),以作为滤水站及相关建筑占据地段的费用。而柔佛州政府有权修订此数额。
另外,马来西亚政府及新加坡政府同日也签订了另一份合约, 双方承诺将遵守协议直至合约到期。
三、1000加仑水有多少?
1加仑等同于4.5461公升,而1000加仑就是4546公升,或是4.54立方米体积可装载的水量,大概可以想象成5个普通大小电冰箱的体积。
暂且不论柔佛州家用户水费的最低收费是7令吉,以家用户水费来说,1000加仑的水就是你缴付3令63仙的水费所使用的水量。
柔佛目前是全马水费最贵的州属。若你在身在槟城,那么1000加仑的水大概是1令吉(暂且不论槟州的水费最低收费每月2令吉50仙)。如果你身在雪州,你用了1000加仑的水,那是免费的。
四、马来西亚供应多少水呢?
根据《海峡时报》在2015年的新闻报道,新加坡从马来西亚进口的水源可满足新加坡60%的水供需求。
五、旧合约有什么内容?
1927年的水供协定规定了新加坡在柔佛埔莱山(Gunung Pulai)水源专有权,新加坡可在这2100英亩(8.5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抽取全部的水。
新加坡必须向柔佛当局支付每英亩0.30元(总共630元)的补偿金;而柔佛政府有权以每1000加仑(4546公升)0.25元的价格,每日购买80万加仑的水。换言之,两者相互抵消后,柔佛每日需付200元来购买这80万加仑的水。
该合约的货币是以马来亚元及英属婆罗洲元计算,当时是马来亚、新加坡、沙巴、砂拉越、汶莱和廖内地区的通用货币,直到1967年才停止。
1929年,经柔佛政府提出要求后,柔佛每日可购买的水量提高到120万加仑(360万公升)。
此外,柔佛政府也拨出另外25平方英里(64.7平方公里)土地,新加坡在其中任何土地抽取水源,并以每年每英亩5元的价格支付予柔佛当局。此协议也规定,柔佛在接下来21年未经新加坡当局的同意不得背弃协议。
这份1927年的协议后来被《1961年地不佬及士古来水供协定》取代,1927年的协议正式宣告无效。
根据1961年的协议,柔佛当局拨出埔莱山、地不佬河(Sungai Tebrau)及士古来河(Sungai Skudai)的土地,新加坡当局有权在这些土地上抽取水源,并缴付每年每英亩新币5元的地租(rent),而生水价格则是每1000加仑新币3分。
这份协定也规定新加坡当局每天至少供应400万加仑(1820万公升)的过滤水给柔佛,售价为每1000加仑新币50分;而新加坡提供给柔佛的水量上限为新加坡抽取水的12%。如有必要,柔佛则必须供应更多量的水。
这份协议已在2011年到期,而新加坡政府也无偿地将4座抽水及滤水设施移交给柔佛政府。
六、新加坡独立后有何转折?
新加坡在1965年脱离联邦独立建国时,《1965年新加坡独立协定》规定新加坡公用事业局及柔佛政府必须遵守1961年及1962年两份协定直至合约到期。
根据新加坡国家图书馆的网路百科Singapore Infopedia,当时马新两国在这两份协议改用令吉计算收费,而马新两国在1973年开始停止使用相同货币兑换率。
在1973年以前,马币、新币和汶莱币的兑换率都是1:1:1。

七、可否检讨生水价格?
1927年、1961年和1962年的协议之中,都附有重新检视价格的条款。因此,这意味着价格是可以检讨的。
1927年协议规定,价格检视须在生水首次供应的15年后,即于1942年“尽速进行”。顺带一提,当时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
新加坡当局原本向柔佛政府提呈账目,以判断新加坡是否从交易中获得“过多”利润,并进一步决定是否需要修改协议。
如果柔佛政府和新加坡之间不能达成协议,海峡殖民地的总督可以介入,要求新加坡抽取的生水支付专利费(按1927年协议,生水不收取任何费用),并且降低新加坡供应给柔佛的过滤水价格;或者两者择一。
至于1961年和1962年协议,其中也附有相近的条款,规定可在协议签订的25年后重新检视价格。
该条款阐明,价格重审时必须纳入其他考量,例如货币的购买力,劳动成本、电力成本和材料成本等。若出现任何争议,可提交予第三方裁定
2002年8月,新加坡辩称,马来西亚在协议终止的25年后,即1986至1987年期间,并没有提出重新检视价格的要求,因此马来西亚已失去了议价的资格。
无论如何,协议并没有清楚阐明“25年后”的意思是指“当年的特定时间点”,抑或是“25年后的任何时间”。换言之,合约条文也有可能意指马来西亚可以在协议于2061年终止时重新议价。
至于1990年所签订的协议,其中并没有任何关于重新议价的条款。不过,按理而言,随着调整柔佛土地租金,或柔州水费率,过滤水价格也会跟着调整。
八、为何这些争论似曽相识?
若你在多年前曾听过以下论点,你或许真的听过,这些争论都不是新的。
1990年代后期至2000年代初,柔佛和新加坡的水供交易已成为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外交争端,那也是马哈迪首次任相的最后几年。
在1999年,新加坡提出新合约,要求马来西亚把每日提供的生水从3亿5000万加仑增加至7亿5000万加仑,并建议新合约于2061年结束,但马来西亚拒绝。
新加坡之后建议,马来西亚出售给新加坡的生水,每1000加仑收费调高至45仙,但马哈迪建议,价格应调高至每1000加仑60仙,并且每5年需检讨价格一次。
双方僵持不下,并且在媒体上互相指责对方不负责任。直到马哈迪于2003年退位后,僵局才逐渐消退。
之后,新加坡已决定停止依赖马来西亚供水,反之,该国扩大了集水区,并转向回收水和海水淡化技术,以获得水供。
新加坡环境与水资源部旗下的新加坡公用事业局(简称PUB)曾表示,新生水(NEWater)废水回收站能够在2060年,满足国内55%的水供需求,而海水淡化站则能满足30%的水供需求。
今年1月,时任首相马哈迪和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发表联合文告,确定新柔水供协议的内容与条款将继续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