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

上诉庭法官阿里夫(Mohamad Ariff Yusof)在几经转折下,于7月16日正式宣誓出任国会下议院议长。从司法界跨到立法界,阿里夫誓言推动议会改革,以恢复国会主权。

阿里夫曾在1990年代任职于财政部属下的证券委员会市场监督主任,后来在2008年出任司法专员及法官,直至2015年以上诉庭法官身份退休。

如今,阿里夫以非民选议员身份出任下议院议长,他承诺将落实《希盟宣言》的议会改革,包括重推《国会服务法令》与设立国会遴选委员会等。

他在议长办公室接受《当今大马》专访时披露,朝野议员已取得共识,需要重推《国会服务法令》来恢复国会主权。

“我认为,新政府竞选宣言有提到,前朝政府也曾讨论此事。我们会继续跟进。”

“普遍而言,(朝野)共识是要重推国会服务法令,但以什么方式恢复则需要进一步讨论。”

恢复国会服务法令

询及国会是否有设定期限落实《国会服务法令》时,他说,虽然没有细谈,但恢复《国会服务法令》是下议院优先事务。

《国会服务法令》赋权国会自行制定预算,直接隶属于国家元首。惟马哈迪首度任相期间,在1992年废除这项法令。自此,国会预算安置在行政预算内,而国会失去自主权,按照行政机关的意志运作。

谈及国阵掌政年代,后座议员及在野党没法扮演更重要的制衡角色,而国会被视为政府橡皮章时,阿里夫点出,最佳方案为设立良好委员会制度。

“许多人已论及此事。你现在所看到的议会辩论,都在主要议会厅内。若我们参考成熟民主国家,许多事务都在委员会商谈,而委员会是由朝野双方所组成,而且他们都认真专业地讨论。”

他解释,国会挑选委员会(Jawatankuasa Pemilih)还没召开会议,而此单位将议决国会需要设立多少个遴选委员会。

“首先,我们要设立国会挑选委员会,而议长是委员会主席,其成员反映议会各党派人数。选举委员会将决定,要设立哪一种遴选委员会……”

“我希望,国会挑选委员会能够在本次议会结束前开会……它是国会各个委员会之首,需要在开会时设立。”

本次下议院会议将在8月16日结束。

长远需要仿英国制

希盟竞选宣言中,承诺议长应从民选议员当中遴选。随着阿里夫上任,批评者认为希盟已违反竞选宣言。

不过,阿里夫点出,宪法允许非议员出任议长,而且这有利于议会。

“若你由外人担任议长,你就不会损失一张议员选票。外人也较为中立。”

惟他话锋一转坦承,长期而言,马来西亚国会应效仿英国国会传统推选议长。

“我同意长期而言,我们需要按照英国国会传统,而这也符合(希盟)宣言。就算在英国,若你受委为议长,你也需要辞去党职等。”

“当时机成熟,我们就会探讨此事,就能100%落实。”

英国国会规定,议长是一名民选议员,但需要辞去党职,以保持中立。

确保首相问责机制

阿里夫也说明,现有特设部长问答时间(Minister's Question Time)机制,足以让首相向议会问责。

“之前我们倡议首相问答环节,但前朝政府改为部长问答时间。但我与一些人商谈后,认为这项机制犹如首相问答环节。你发现,首相现在每周到国会回答问题。”

“以英国为例,首相没有每天到国会,只是每周到国会回答半小时提问。我们或许没有名义上的首相问答环节,但拥有首相问答环节内容。”

前下议院议长班迪卡在2016年提出议会改革,以落实部长问答环节。有异于国会问答环节规定,议员需在提问10天前提呈问题,部长问答环节让议员在提问前一天提呈属于“当下和紧急”问题。

班迪卡也倡议,国会另设第二议会厅,让议员得以使用来讨论选区课题、休会演词和紧急动议,以便不影响主要议会厅的运作。

称赞前任部分改革

对此,阿里夫称赞,班迪卡推动部长问答环节和第二议会厅。

惟他认同,第二议会厅应让议员有提问附加问题,而不是让议员念出讲词,而部长也念出回应就结束。

针对希盟过去批评班迪卡在一马公司案上袒护前朝政府,更以“案件在法庭聆审”为由,不准许在野党提问,阿里夫认为,国会不应全面禁止讨论任何事情。

“无论一案是否在法庭聆审,我们需要遵守条规。但我不认为,有人可以裁定,全面禁止讨论X、Y或Z……”

“有些案件正在聆审中,或许就需要考量。但若已结案或民事案件,就要使用不同标准。因此,按照议会惯例,议长拥有裁量权。不过,议长不能随意行事。”


参与专访的《当今大马》团队成员包括王国兴、哈菲兹(Hafiz Yatim)、汤美燕及刘伟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