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依尔万今天面对6项刑事失信控状,涉及共66亿3606万5000令吉公款,惟他们皆否认有罪,获准保外候审。

纳吉与依尔万两人是以公务员身份,即財政部长和財政部秘书长涉刑事失信罪而同时被控。

首项控状指,纳吉和依尔万被控于2016年12月21日在布城财政部,虽然分别身为财政部长和财政部秘书长,受托管理一笔12亿令吉政府资金,但是失信这笔款项。

涉东铁与财政拨款

消息人士告诉《当今大马》,这项款项是与东海岸铁道计划(ECRL)有关。

第2项控状,纳吉和依尔旺被控于上述时间和地点,刑事失信受托管的6亿5500万令吉。

消息人士告诉《当今大马》,这项公款是有关阳光策略能源公司(Suria Strategic Energy Resources,SSER)的两项天然气输送管工程。

第3项控状,两人被控于2017年8月3日在布城财政部,刑事失信2亿2000万令吉,这笔款项是用于吉隆坡国际机场公司的管理拨款。

这款项是2017年财政预算案的营运开支项目,拨予吉隆坡国际机场公司(KLIAB)。

失信13亿一马援金

第4项控状,两被控于2017年8月10日在布城财政部,失信13亿令吉,这笔款项是政府津贴和现金援助款项。

消息人士告诉《当今大马》,这项款项即是一马援助金(BR1M)款项。

第5项控状,两被控于2017年23日在布城财政部,失信19亿5000万人民币(约12亿6106万5000令吉)。

第6项控状,两被控于2017年12月18日在布城财政部,失信20亿令吉政府资金。

消息人士透露,这些公款是在2017年4月用来偿还一马公司与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和解的费用。

检控官认为,纳吉和依尔万必须为一马公司与IPIC之间的债务协议负责。

每罪最高监禁20年

两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并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和鞭笞,以及可被罚款。不过,法律规定年龄50岁以上可豁免鞭刑,因此,今年65岁的纳吉与61岁的依尔万就算罪成,也可豁免鞭刑。

而纳吉与依尔万也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向地庭法官阿兹曼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联邦法院前法官哥巴斯里南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领导主控团,纳吉的代表律师是沙菲宜,依尔万的代表律师是古玛仁登和吉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