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煽动社群仇恨二罪,警方传召拉兹兰录供
刊载: Mar 19, 2019 12:29 PM
直区巫青前团长拉兹兰“行动党人应该被射”言论掀波4天后,警方已开档调查,同时传召拉兹兰给供助查。
拉兹兰(Razlan Rafii)今日发文告证实,警方已传召他,明日到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录供。
直区巫青前团长拉兹兰“行动党人应该被射”言论掀波4天后,警方已开档调查,同时传召拉兹兰给供助查。
拉兹兰(Razlan Rafii)今日发文告证实,警方已传召他,明日到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录供。
“警方要求我明日到武吉阿曼(警察总部)报到,助查我日前在推特发表的言论。”
“警方已开档调查,同时会盘问我。”
涉嫌煽动社群仇恨
拉兹兰也指出,警方这次是援引刑事法典第505(c)条文,以及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来调查他。
刑事法典第505(c)条文对付意图煽动阶级和社群仇恨的罪行,一旦罪成,被告会被判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的第233条文则针对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服务的行为。一旦罪成,可获判最高监禁1一年,或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行动党3名领袖,即秘书长林冠英、行动党霹雳州主席倪可敏和明吉摩州议员周忠信,接连以“宣战论”、“塔利班论”等说法,抨击巫伊合作后,触发巫统的不满。
3月15日,拉兹兰在推特上转发巫青团长阿斯拉夫的声明,并补上一句:“行动党人应该被射!” (elok tembak puak2 DAP ni !!!)
翌日,赛沙迪在推特上呼吁警方调查拉兹兰的“射击论”。
惟拉兹兰后接受《当今大马》访问表示,其推文意非恐吓而是嘲讽,并指相较其贴文周忠信的文告才是没有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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