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被指刑讯逼供,警区主任承诺彻查
人权组织人民之声(Suaram) 揭露,两名分别为18岁及24岁的男子在拘留间遭受警员虐待刑求。巴生南区警区主任三苏阿玛今日承诺,警方将严正调查这项指控。
巴生南区警区主任三苏阿玛(Shamsul Amar Ramli)接受《当今大马》询问时说,警方将调查此事。
“我们将会调查这些指控,若发现任何失职行为,我们必将采取行动对付涉案警官或警员。”
人权组织人民之声(Suaram) 揭露,两名分别为18岁及24岁的男子在拘留间遭受警员虐待刑求。巴生南区警区主任三苏阿玛今日承诺,警方将严正调查这项指控。
巴生南区警区主任三苏阿玛(Shamsul Amar Ramli)接受《当今大马》询问时说,警方将调查此事。
“我们将会调查这些指控,若发现任何失职行为,我们必将采取行动对付涉案警官或警员。”
此外,三苏阿玛也证实,人民之声所提及的两名事主,目前在《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下遭警方拘留。
Poca与其争议之处
《星报》昨日引述人民之声协调员莫哈末阿萨提(Mohammad Alshatri)指出,两名男子疑遭到殴打,以逼迫他们在数宗摩托车失窃案中认罪。
莫哈末阿萨提指出,两名男子当初是在《1969年防范罪案法令》第3(1)条文下被逮捕拘留,而他们的家人毫不知情。
“防范罪案法令是拿来用在严重罪行的案件。警方以防范罪案法令来扣押他们的理据是什么?”
《1969年防范罪案法令》第3(1)条文阐明,若警员“有理由相信,存在某些根据来证明某人需要在此法令下被调查”,则警方可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逮捕该名人士。
由于此法令允许无审讯扣留长达60天,希盟在野时期经常批评此法为恶法,并在《希望宣言》中承诺废除。一年前,内政部长慕尤丁走马上任之际,曾承诺遵守诺言。
指警方殴打强迫认罪
根据莫哈末阿萨提的说法,这两名男子在4月6日凌晨离开一间网咖,准备去见另一名朋友。
惟后来他们却被指偷窃摩托车,随后遭到警方逮捕,后来疑遭殴打。
据报道,两名男子各自的母亲与人民之声昨日共同召开记者会。其中一名男子的母亲玛哈妮(Mahani Mat Kassim)宣称,她的儿子宣称有人以水管来殴打他,逼迫他承认自己从没做过的罪行。
“跟警方交涉的经验非常糟糕。当我问他们关于我儿子案件的进展时,他们完全不在意,把我们当作罪犯的家属。”
当时,玛哈妮也吁促,若她的儿子没有犯罪,则警方应释放他。
另一名男子的母亲哲阿都拉(Chik Abdullah)则宣称,他的儿子被殴至肩膀脱臼,甚至被挂起来,而警员以水管抽打他的脚底和头。
她也说,尽管儿子坚持是警员使用暴力,但警员却宣称儿子是从梯级跌倒致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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