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非立法,政府怎样强制议员申报财产?
【今分析】以简单直接的语言,为你梳理脉络
希盟政府昨天在国会动议强制规定国会议员申报财产,把申报者的范围从原有的执政党,扩大至在野党。
按照动议,所有国会议员都必须申报财产,否则将会受到惩戒。
在野党接连反对,但经过近6小时辩论后,国会最终以声浪通过动议,要求所有议员必须在10月1日前申报财产。
《当今大马》通过5条问题,梳理此事。
【今分析】以简单直接的语言,为你梳理脉络
希盟政府昨天在国会动议强制规定国会议员申报财产,把申报者的范围从原有的执政党,扩大至在野党。
按照动议,所有国会议员都必须申报财产,否则将会受到惩戒。
在野党接连反对,但经过近6小时辩论后,国会最终以声浪通过动议,要求所有议员必须在10月1日前申报财产。
《当今大马》通过5条问题,梳理此事。
一、政府怎样“立法”强制国会议员申报财产?
这一次所谓的“立法”,并不是按照一般程序提呈新法案或修正法案。反之,政府只是提呈一项国会动议,以议会常规来约束国会议员。
若是提呈新法案或修正法案,将可让议员辩论,经过一读、二读、委员会阶段和三读才能表决,之后还需经过上议院与国家元首御准,才能生效成为法令。
相对的,动议程序较为简单,部长只需要在议会厅提呈动议,议长开放给朝野议员辩论,就能在一天内表决。
不过,由于政府这次没有修法,只是动议,日后只能使用议会力量来约束,强制议员申报财产。
二、“立法”非立法,那么法律约束力何来?
按照首相署部长刘伟强的说法,政府援引议会常规第27(3)条文来提呈动议,具有法律效力。
刘伟强说,议会常规是在联邦宪法第62(1)条文下设立,而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因此议会常规具有法律效力。
他说,动议通过后,下议院议长可援引议会常规第80条文,把拒绝从命的国会议员交给国会特权委员会处置。
他也提醒,倘若议员虚报财产,将抵触783法令(法定宣誓法令)第3条文(在法定宣誓书造假)及刑事法典第199条文(在有法律效用的宣誓书中作出假声明);一旦定罪,可在刑事法典第193条文下被判监禁最高3年和罚款。”
三、如何申报财产?
根据动议,所有国会议员必须按照议长所制定的条规,以法定宣誓书申报个人、丈夫或妻子、年龄不满21岁孩子或信托人的现有月收入、流动和不动产。
倘若拥有超过1名合法妻子,所有妻子的财产都需要申报。
这份法定宣誓书必须在动议通过后的3个月内,即最迟10月1日交给议长,并把副本呈给反贪会主席。
反贪会将在接获法定宣誓书的3个月内,在网站公布国会议员的资产详情。
四、在野党为何反对?
在野党认为,政府没有法理依据提出申报财产的动议。他们认为,议会常规并没提到必须申报财产。
此外,伊党古邦阁亮国会议员端依布拉欣担心,公布财产将会招引人身安全。他还搬出先知圣训来强调这点。
“如果我们从伊斯兰角度来看,先知圣训曾说:‘当上苍给你资产,不要宣扬,不然会招致嫉妒。’”
五、动议通过后,下一步是什么?
过去,没申报财产的议员不会受到对付。但动议通过后,若议员没在期限内申报财产,议长可把有关议员提交至国会特权委员会处置。
届时,国会特权委员会将会定夺如何惩戒有关议员。按照一般做法,特权委员会将罚款或冻结议员资格,以惩戒违反议会常规的国会议员。
根据刘伟强昨日的说法,申报财产只是第一步,政府接下来将修正各项法律,以便完善议员申报财产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