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国会特委会底下的预算特委会今日向国会提呈首份题为《政府债务和负债》报告,支持希盟政府的“1兆国债”论调。

国会预算特委会主席慕斯达法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朝野组成的特委会一致同意这份报告。

他点出,国会议员辩论“债务和负债”(Hutang dan Liabiliti)时都有争执,因而特委会有意厘清事实。

“国会每次辩论债务时,都有争执和摩擦。我认为这并无建设意义。我们在此讨论债务和负债定义。”

慕斯达法续称,前朝国阵政府2011年议决,从收付现实制(Cash accounting)转移至权责发生制(Accrual accounting),以遵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新公共债务数据报表。

“权责发生制下,我们需要全面看待资产和负债,包括未来负债。这与收付现实制只是记录交易有差别。”

“权责发生制也记录负债。2018年,政府议决资产负债表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申报。2018年债务和负债合共1万零908亿令吉,大概1兆令吉。”

纳入负债其中

这时,慕斯达法唸出报告中的数据,即根据财政部,2018年末,政府债务为7410亿令吉、政府担保负债为1327亿令吉、一马公司净债务为322亿令吉及其他债务为1849亿令吉,合共1兆零908亿令吉。

“过往和现在的分别是,我们预算特委会决定,将负债纳入其中,因为我们也被迫支付债务担保。”

“为何要计算?因为我们看到政府担保的贷款,已经为各个机构和公司担保2660亿令吉。当中一部分有能力还债,但一部分没法还债,那么这就是政府负担。“

“我们认为,政府必须计算本金和利息负担。”

慕斯达法举例,预算特委会发现,截至2018年末,2664亿令吉政府担保债务中,其中一些公司没法支付1379亿2800万令吉债务,因此政府必须出面付款。

这些公司包括国家基建基金公司(527亿4000万令吉,捷运及泛婆大道建造资金)、国家基建公司(314亿1400万令吉,轻快铁基建和营运、RapidKL)、大马铁道公司(188亿6200万令吉,东铁)。

此外,一马公司关联公司也纳入政府还债行列,包括阳光策略能源(SSER,79亿2500万令吉)、一马公司(50亿令吉)、SRC国际公司(35亿令吉)、TRX City公司(4亿8500万令吉)。

胪列8大建议

慕斯达法点出,截至2019年5月31日,政府已经为一马公司偿还近90亿令吉的债务。

“如果没有一马公司,政府或许多出90亿令吉现金。但现在这笔钱被迫偿还一马公司债务,我们就少了接近90亿令吉。或许可以用在医院学校当中。”

由此,他向政府胪列8大建议,如下:

一、政府必须定期向国会仔细报告国家债务及负债表,以观察还款、还债利息和真实负债;

二、政府担保(Government Guarantee)、公私伙伴(Private Public Partnership)、私人融资计划(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和BLT建筑公司(PBLT)的债务记录和报表,必须加强,以便记录在联邦部门和年度联邦预算;

三、定时研讨需要付款的政府担保(perlu ditanggung)和不需付款的政府担保(tidak perlu ditanggung);

四、政府制定法定或行政政府担保顶限;

五、其他债务付款必须仔细报备,年度预算必须指定特别标码,来列出债务和负债;

六、详细列出利息付款,以及利息收入比例;

七、定期观察债务负债与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联邦政府赤字与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债务及负债利息与联邦政府收入比例;

八、定期与东盟及其他发达国家比较和分析大马国债。